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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能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12-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能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豪能股份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4 号”文《关于核准成都豪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667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22.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59,714.1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268.4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55,445.67 万元。上述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出具“XYZH/2017CDA50247”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
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了三
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
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
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1
     可循环滚动使用。前次购买理财产品及收益情况如下:

                                理财计划认购金额
        理财产品名称                               成立日期     到期日期     取得收益(元)       备注
                                   (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5,000.00       2018/01/12   2018/04/12     567,123.29
    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5,000.00       2018/01/12   2018/07/12    1,128,150.68
    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5,000.00       2018/05/18   2018/08/17     567,191.78
    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5,000.00       2018/07/12   2018/10/12     554,520.55
    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2,500.00       2018/08/17   2018/11/16     255,547.95
    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乾
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        300.00        2018/09/26   2018/11/07      11,219.18
        本人民币理财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5,000.00       2018/10/12   2019/01/11      尚未到期
    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600.00        2018/11/09   2018/12/19      尚未到期
    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2,500.00       2018/11/16   2018/12/26      尚未到期
    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乾       1,300.00                    2018/11/07      11,219.18     赎回 300 万元
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 (剩余 700 万元未    2018/09/26   2018/11/14      4,363.01      赎回 100 万元
        本人民币理财                赎回)                      2018/11/21      9,972.60      赎回 200 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使用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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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
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
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
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
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二)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三)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
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公司财务部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如评估
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
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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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

    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豪能股份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投资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豪能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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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坤                     杨建斌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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