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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洛凯股份: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4-23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作为江苏洛凯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议案所涉
及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
执行有效,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运作规范健康。
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规定,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了股东利
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提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就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五、《关于追认公司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而发生的,是公司经营业务的一部分。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审
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董事会关于确认 2021 年度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六、《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而言交易价格在公允、合法
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服务团队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
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八、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2 年度薪酬方
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现状,
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九、《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
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
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十、《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江苏洛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在表决过程中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交易过程中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各出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王文凯   许永春   毛建东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