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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荣股份:大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9-11-01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董事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荣股份”)

大股东、董事李妙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25,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76%,

大股东、董事林献忠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20,5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20%,

大股东、董事李江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18,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54%。

    上述大股东、董事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今从未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李妙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时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合计减持不超过 2,570,000
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 10.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76%)。

    林献忠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时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合计减持不超过 2,052,000

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 10.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20%)。

    李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时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合计减持不超过 1,835,000

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 10.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54%)。

    上述大股东、董事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1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期间,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

 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 以 上 非 第 一                               IPO 前取得:25,700,000
 李妙华                           25,700,000       7.76%
             大股东                                          股


             5% 以 上 非 第 一                               IPO 前取得:20,520,000
 林献忠                           20,520,000       6.20%
             大股东                                          股


             5% 以 上 非 第 一                               IPO 前取得:18,350,000
  李江                            18,350,000       5.54%
             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大股东、董事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          比例                                              期间          格区间        来源       原因


                                                                                                         华荣股份首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570,000 股   2019/11/25~                次公开发行   个人资
 李妙华                                                                                     按市场价格
           2,570,000 股      0.776%                                           2020/5/23                  前已持有的   金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570,000 股
                                                                                                            股份


                                                                                                         华荣股份首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052,000 股     2019/11/25~                次公开发行   个人资
 林献忠                                                                                     按市场价格
           2,052,000 股      0.620%                                           2020/5/23                  前已持有的   金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052,000 股
                                                                                                            股份


                                                                                                         华荣股份首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835,000 股     2019/11/25~                次公开发行   个人资
  李江                                                                                      按市场价格
           1,835,000 股      0.554%                                           2020/5/23                  前已持有的   金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835,000 股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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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李妙华先生、林献忠先生、李江先生在华荣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②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本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

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④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

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李妙华先生、林献忠先生、李江先生在华荣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承诺:

①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华荣股份之股份的意向;②在本人所持华荣股份之股份的锁

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可根据需要对所

持华荣股份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③在本人所持华荣股份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2

年内,若公司股价不低于发行价,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本人所持股份的10%。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及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④若本人拟减持

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⑤若本人违反本持股意向及减持

意向的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4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李妙华先生、林献忠先生、李江先生将根
   据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李妙华先生、林献忠先生、李江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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