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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荣股份:国金证券关于华荣股份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0-04-0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荣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华荣股份对外投资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宁波怀格健康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怀格健康”)拟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共同设立景宁怀格瑞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怀格瑞信”),具体出资份额、比例
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二)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监事定立中先生为怀格健康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为其高级管理人员,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设立怀格瑞信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怀格健康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三)履行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表决时,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01WL7C

    3、成立日期:2017 年 04 月 12 日

    4、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0156

    5、执行事务合伙人:王锴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
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怀格健康已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登记并公示,登记编号为 P1063456,
登记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9 日。

    8、财务状况:截止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怀格健康总资产为 32,189,443.80
元,净资产为 14,885,287.04 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494,339.37 元,实现
净利润 6,328,527.45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主要情况

    1、企业名称:景宁怀格瑞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
商部门核准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存续期限:预计存续期 7 年,其中投资期 4 年,退出期 3 年。合伙企业
存续期满 7 年后,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存续期限可延长 2 年。

    4、出资总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以实际出资为准)

    5、合伙人及出资额: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怀格健康拟作为普通合伙人(单独或联合其关联方)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低
于认缴出资总规模的 1%,即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意向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剩余出资份额由基金管理
人怀格健康向符合要求的其他合格投资者募集完成。各合伙人均以货币资金方式
出资。(具体份额及出资金额、比例以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6、基金管理人: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管理及决策机制:怀格健康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基
金管理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
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管理,有权对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合伙事务情况进行监督,对合伙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8、投资领域:医疗器械、生物制药、医疗服务及医疗医药外包服务等企业
股权。

    9、投资后的退出机制:法律法规允许的退出方式。

    10、基金管理费:在合伙期限的投资期内,基金管理人按照全体合伙人的认
缴出资的 2%/年计算收取管理费,退出期内,按全体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尚未
退出的投资本金的 2%/年计算收取管理费,合伙企业存续满 7 年后延长存续期的,
延长期内按照全体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尚未退出投资本金的 1%/年计算收取
管理费。

    11、分配原则:基金取得的来自投资项目的任何可分配现金收入(扣除预计
费用)按如下原则和顺序分配:

    (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直至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资本;

    (2)返还普通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直至普通合伙人收回其实缴资本;

    (3)收益分配:收益中的 80%向全体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分配,收益中
的 2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

    (4)收益分配方案及实施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12、其他:以上事项尚需取得各合伙方相关决策机构审批,其他事项待签署
正式合伙协议前确认,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合伙协议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最
终备案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行为,出资各方遵循
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享有合伙人权利
和履行合伙人义务,按照市场化标准确定管理费率和分配收益,各方出资行为符
合独立交易的原则,不存在侵占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影响

    怀格瑞信设立后,将主要对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相关领域进行创业投资,可
以拓宽公司投资渠道,充分利用怀格健康在医疗健康领域的专业投资优势,积极
发掘具有增长潜力的投资标的,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可
持续发展能力,有助于公司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合伙
人责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等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怀格瑞信的设立尚需注册登记机关审批,还需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程序等,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怀格瑞信投资的项目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容易受到政
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进而存在
不能及时退出、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的风险。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专业基金管理人,公司与其
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助
于公司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和股东利益。因此,一致同
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
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查阅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合作方相关资料,审阅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资
料及决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与公司高管人员就参与设立合伙
企业的实施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进行沟通了解,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华荣股份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有利于拓宽公司投资渠道,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
发展能力,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综上,国金证券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时建议公司在投资过程中加强风
险控制,对项目投资发生的重大变化或取得的重要进展,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