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荣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9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
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必要、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方法
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交
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
者被其控制。因此,同意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
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
格。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
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
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
工作的要求。
3、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独立董事:徐刚、王传邦、徐宏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