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12-0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或“公司”)2017 年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就东宏股份拟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东宏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5 号文核准,东宏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33 万股,发行价 10.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3,720.37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共
计 48,980.07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
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
第 3702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
根据东宏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安排,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元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3.6 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件技术
1 204,020,700.00
开发项目
年产 2.5 万吨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材、管
2 185,780,000.00
件扩建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合计 489,800,700.00
为顺应管道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格局变化,经东宏股份于 2018 年 9 月 6 日
1
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年产 2.5 万吨钢丝网增强聚
乙烯复合管材、管件扩建项目;变更年产 3.6 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件技术
开发项目实施地点及调减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新增年产 6,000 吨双轴取向
聚氯乙烯(PVC-O)管材项目、年产 8 万吨新型防腐钢管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和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8,281.8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18 年 11 月 23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专户存储金额(万元)
年产 3.6 万吨聚乙烯(PE)
中国工商银行 8,120.78
山东东宏管业 管材、管件技术开发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1608002629020454473
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8 万吨新型防腐钢管
曲阜支行 5,618.10
项目-3PE
年产 6,000 吨双轴取向聚
氯乙烯(PVC-)O 管材项 3,940.00
中国银行股份
山东东宏管业 目
有限公司曲阜 231233864275
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2.5 万吨钢丝网增强
支行
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扩 603.00
建项目
合计 18,281.88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即从 2017 年 11 月 24 日起到 2018 年 11 月 23 日止。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6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2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
资金的公告》、《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即从 2018 年 12 月 1 日起到 2019 年 11 月
30 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补充
流动资金,以 1 年为期限计算,可减少利息支出 478.5 万元(按同期银行存贷款
利率差计算)。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
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
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
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的情况。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即从 2018 年 12 月 1 日起到 2019 年 11 月 30 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3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东宏
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4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亚东 杨 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