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0-08-18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
[2017]1825 号文 《关于核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4,93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89 元,股款以人民
币缴足,计人民币 537,203.7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
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47,403,000.00 元后,净募集资金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
税额共计人民币 489,800,7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到位,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7020003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基本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385.34 万元,具
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含部分变更)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使用状态日期
14,145.53 12,386.48 87.56
年产 3.6 万 永久补充流动 2019 年 6 月
吨聚乙烯(PE) 资金、年产 8
管材、 管件技 万吨新型防腐
术开发项目 钢管项目-3PE
2,251.22 1,935.37 85.97
年产 2.5 万 永久补充流动 终止
吨钢丝网增强 资金、年产
聚乙烯复 合 6000 吨双轴
管材、管件扩 取向聚氯乙烯
建项目 (PVC-O)管材
项目、年产 3.6
万吨聚乙烯
(PE)管材、
管件技术开发
项目
7,730.00 7,730.00 100.00
年产 8 万吨新 2019 年 9 月
型防腐钢管项
目-3PE
3,940.00 2,418.89 61.39
年产 6000 吨 2020 年 5 月(注)
双轴取向聚氯
乙烯(PVC-O)
管材项目
20,913.32 20,914.61 100.01%
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合计 - 48,980.07 45,385.34 - -
注: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指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进行调整后的日期。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结合目前公司“年产 6000 吨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材项目”的实际
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变更前 2020 年 5 月
年产 6000 吨双轴取向聚氯乙烯
(PVC-O)管材项目
变更后 2020 年 12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项目原计划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相关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并投入
使用,受新冠疫情影响,生产设备供应商供货延期,从而导致设备安装进度延后,
故项目实际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延缓。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募投项
目的可行性也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
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
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