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Donghong Pipe Industry Co., Ltd. (注册地址:山东省曲阜市东宏路 1 号)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 1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因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公开发行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2 释义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除非另有 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东宏股份、公司、本公 指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司 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A 本次发行 指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 指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人会议规则》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募集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 指 说明书 券募集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预案 指 预案 公司章程 指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3月修订)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预案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3 一、 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申请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 本次发行概况 (一)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 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 50,000.00 万元), 具体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四)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 (五)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 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 1、年利息计算 4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 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 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 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七) 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止。 (八)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5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 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 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P1 为调整后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 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 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 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 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 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6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计算方式 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 部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 7 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 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具 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计算。 (十二) 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 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8 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 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 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 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 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 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 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三)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 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 9 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 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 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 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六)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除外)、合并、分 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4、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 5、担保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修订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8、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本次可转债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 面提议;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 50,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以募集资金投入 1 年产 12.8 万吨新型防腐钢管项目 41,486.03 22,000.00 1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以募集资金投入 2 年产 6.4 万吨高性能及新型复合塑料管道项目 28,112.03 13,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84,598.06 50,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在不改变拟 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 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予以置换。 (十八) 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十九) 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 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二十一) 本次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 起十二个月。 三、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预案报告期为 2017-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 2017 年、2018 年年 度财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0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11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8,679.59 25,871.16 19,491.76 11,746.63 应收票据 5,833.45 5,737.68 21,533.37 8,806.25 应收账款 94,559.08 74,396.54 60,926.04 56,095.45 应收款项融资 5,109.00 19,730.72 - - 预付款项 5,079.07 3,379.22 3,378.17 4,392.16 其他应收款 6,933.41 1,803.17 1,167.34 1,432.31 存货 38,383.41 27,422.23 26,739.26 29,569.02 其他流动资产 745.41 1,336.27 12,393.43 26,320.30 流动资产合计 185,322.43 159,677.01 145,629.37 138,362.12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31,813.76 28,551.53 26,386.73 21,703.11 在建工程 5,586.73 8,198.10 4,359.07 1,560.32 无形资产 9,618.47 9,753.77 7,992.63 8,190.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07.09 2,626.45 2,431.99 2,785.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1,853.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826.05 49,129.84 43,023.43 34,239.89 资产总计 235,148.48 208,806.85 188,652.79 172,602.0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500.00 1,700.00 7,600.00 9,000.00 应付票据 2,092.18 - - - 应付账款 10,588.57 7,851.37 3,652.71 6,190.04 预收款项 - 5,455.54 2,416.70 1,676.00 合同负债 3,710.86 - - - 应付职工薪酬 7,192.07 6,888.41 5,009.54 4,114.60 应交税费 3,878.34 2,939.62 2,775.63 324.85 其他应付款 6,552.88 5,567.93 5,619.82 1,705.37 其中:应付利息 16.77 2.26 9.28 11.96 流动负债合计 49,514.90 30,402.87 27,074.40 23,010.85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7,693.18 7,987.76 6,485.80 6,298.28 非流动负债合计 7,693.18 7,987.76 6,485.80 6,298.28 负债合计 57,208.08 38,390.63 33,560.19 29,309.14 股东权益: 股本 25,641.46 25,641.46 25,641.46 19,724.20 资本公积 65,389.12 65,389.12 65,389.12 71,306.38 盈余公积 9,029.87 9,029.87 7,089.93 5,541.81 12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未分配利润 77,880.00 70,355.83 56,972.09 46,720.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7,940.45 170,416.28 155,092.60 143,292.88 (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0.05 -0.05 - - 股东权益合计 177,940.40 170,416.23 155,092.60 143,292.8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35,148.48 208,806.85 188,652.79 172,602.01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535.10 25,221.38 18,877.96 11,137.89 应收票据 5,833.45 5,737.68 21,533.37 8,765.25 应收账款 89,779.80 73,807.85 60,774.56 52,982.21 应收款项融资 5,109.00 19,730.72 0.00 0.00 预付款项 4,095.78 3,169.94 2,608.97 3,833.29 其他应收款 14,838.53 3,956.66 1,131.76 4,421.84 存货 27,591.37 23,073.57 26,037.12 28,258.21 其他流动资产 - 1,000.00 12,290.01 26,277.62 流动资产合计 174,783.04 155,697.82 143,253.75 135,676.3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495.92 4,495.92 4,495.92 12,795.92 固定资产 31,777.39 28,511.21 26,347.07 17,757.03 在建工程 5,601.74 8,213.11 4,359.07 1,557.24 无形资产 9,594.11 9,724.19 7,992.63 5,418.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72.15 2,601.21 2,422.01 2,379.38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1,853.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141.31 53,545.64 47,469.71 39,908.06 资产总计 228,924.35 209,243.45 190,723.46 175,584.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500.00 1,700.00 7,600.00 9,000.00 应付票据 2,092.18 - - - 应收账款 7,008.55 8,095.25 4,944.53 5,098.29 预收款项 - 5,911.25 2,767.41 1,333.51 合同负债 3,524.77 - - - 应付职工薪酬 6,925.13 6,747.89 4,822.04 3,722.78 应交税费 3,144.57 2,897.50 2,763.57 199.71 13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应付款 7,587.68 5,921.80 6,116.34 8,779.60 其中:应付利息 16.77 2.26 9.28 11.96 流动负债合计 45,782.87 31,273.68 29,013.89 28,133.89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7,693.18 7,987.76 6,485.80 4,058.98 非流动负债合计 7,693.18 7,987.76 6,485.80 4,058.98 负债合计 53,476.05 39,261.44 35,499.69 32,192.87 股东权益: 股本 25,641.46 25,641.46 25,641.46 19,724.20 资本公积 66,585.05 66,585.05 66,585.05 72,502.31 盈余公积 8,982.99 8,982.99 7,043.06 5,494.93 未分配利润 74,238.80 68,772.52 55,954.21 45,670.07 股东权益合计 175,448.29 169,982.01 155,223.77 143,391.5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28,924.35 209,243.45 190,723.46 175,584.38 2、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04,190.92 183,857.19 163,747.80 150,647.99 其中:营业收入 104,190.92 183,857.19 163,747.80 150,647.99 二、营业总成本 87,017.76 161,837.33 147,584.08 137,662.93 其中:营业成本 74,413.43 136,072.27 126,770.66 117,288.65 税金及附加 624.58 1,171.87 1,250.76 1,055.16 销售费用 6,092.32 11,779.91 10,000.50 9,484.78 管理费用 3,670.15 7,383.58 6,245.89 5,072.60 研发费用 2,088.29 5,339.66 4,312.68 4,242.43 财务费用 128.98 90.04 368.05 429.07 其中:利息费用 221.30 131.23 503.78 507.85 利息收入 109.67 105.58 155.26 88.05 加:其他收益 428.40 696.28 739.04 1,292.75 投资收益(损失以“-” 87.02 412.45 681.40 163.89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1,541.59 67.72 0.00 0.00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55.12 -265.46 -1,364.46 90.25 以“-”号填列) 14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104.83 42.76 -38.26 26.32 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6,097.29 22,973.62 17,545.90 14,468.02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5.95 668.45 389.82 85.75 减:营业外支出 137.86 86.64 26.82 77.3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5,995.38 23,555.43 17,908.90 14,476.4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420.02 3,416.37 2,460.20 2,321.9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13,575.36 20,139.07 15,448.70 12,154.49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 13,575.36 20,139.07 15,448.70 12,154.49 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3,575.36 20,139.12 15,448.70 12,190.21 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 - -0.05 - -35.72 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 - 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3,575.36 20,139.07 15,448.70 12,154.4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3,575.36 20,139.12 15,448.70 12,190.21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 -0.05 - -35.72 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0.53 0.79 0.60 0.78 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0.53 0.79 0.60 0.78 股)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8,781.92 151,174.55 128,951.67 112,815.41 减:营业成本 52,971.31 104,886.97 94,553.60 82,189.27 税金及附加 616.69 1,160.42 1,074.55 918.27 15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费用 5,392.50 11,209.52 9,101.66 8,416.64 管理费用 3,497.66 7,092.96 5,852.49 4,822.56 研发费用 2,088.29 5,339.66 3,999.56 3,711.66 财务费用 135.84 90.27 353.66 477.24 其中:利息费用 221.30 131.23 503.78 432.00 利息收入 101.36 103.08 148.63 82.27 加:其他收益 415.41 589.46 669.33 861.51 投资收益(损失以“-” 87.02 412.45 1,659.92 1,534.18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104.14 94.98 0.00 0.00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56.46 -240.72 -1,158.53 105.01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04.83 42.76 -38.26 26.32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3,429.56 22,293.67 17,465.68 14,596.76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5.95 636.46 387.83 75.24 减:营业外支出 137.86 86.63 26.75 72.3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3,327.65 22,843.50 17,826.76 14,599.61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809.98 3,273.63 2,345.51 1,762.2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1,517.67 19,569.87 15,481.24 12,837.34 号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11,517.67 19,569.87 15,481.24 12,837.34 (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517.67 19,569.87 15,481.24 12,837.34 3、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1,908.59 157,982.67 154,016.59 141,872.36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5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20.97 8,777.07 6,585.54 7,864.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729.56 166,775.28 160,602.13 149,736.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4,853.90 119,062.08 123,088.04 133,402.19 16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781.20 11,058.00 9,823.41 8,119.10 支付的各项税费 5,854.54 10,074.42 6,789.52 9,227.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536.36 16,405.31 14,022.11 14,055.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3,026.00 156,599.81 153,723.08 164,803.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96.44 10,175.47 6,879.06 -15,066.9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2.24 437.19 722.29 57.6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72.59 185.57 78.69 -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887.97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000.00 42,000.00 48,000.00 36,17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164.84 42,622.76 48,800.97 37,115.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386.93 3,930.47 7,066.44 3,218.85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285.42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 34,500.00 34,500.00 57,17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86.93 38,715.89 41,566.44 60,388.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7.91 3,906.87 7,234.53 -23,273.2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50,095.1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500.00 10,700.00 13,600.00 18,348.1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1.1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500.00 10,700.00 13,651.11 68,443.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00.00 16,600.00 15,581.05 17,532.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6,079.44 4,779.36 4,155.44 1,304.27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7.50 - 51.11 3,490.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16.94 21,379.36 19,787.59 22,326.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83.06 -10,679.36 -6,136.49 46,116.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64.53 3,402.98 7,977.10 7,776.6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871.16 19,468.18 11,491.09 3,714.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935.69 22,871.16 19,468.18 11,491.09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7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5,311.40 122,355.40 114,640.29 93,035.11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5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63.72 20,118.33 9,392.76 24,500.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875.12 142,489.28 124,033.04 117,535.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6,825.84 83,067.62 83,506.79 93,185.98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563.72 10,620.96 8,864.16 7,090.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5,645.60 9,884.77 6,134.50 8,023.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633.46 29,106.99 24,638.56 27,617.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668.61 132,680.35 123,144.01 135,916.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93.49 9,808.93 889.04 -18,381.7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2.24 437.19 1,561.42 1,501.9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72.59 185.57 78.69 -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1,562.28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000.00 42,000.00 48,000.00 35,77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164.84 42,622.76 54,640.11 38,834.1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384.60 3,885.33 7,001.19 2,967.61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 34,500.00 34,500.00 56,77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84.60 38,385.33 41,501.19 59,737.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0.24 4,237.43 13,138.91 -20,903.4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50,095.1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500.00 10,700.00 13,600.00 18,348.1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1.1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500.00 10,700.00 13,651.11 68,443.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00.00 16,600.00 15,581.05 17,532.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6,079.44 4,779.36 4,155.44 1,304.27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7.50 - 51.11 1,890.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16.94 21,379.36 19,787.59 20,726.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83.06 -10,679.36 -6,136.49 47,716.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69.81 3,367.00 7,891.46 8,431.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221.38 18,854.38 10,882.35 2,450.7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791.20 22,221.38 18,773.81 10,882.35 18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2020 年 1-6 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0 年 1-6 月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2、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9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增加的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取得方式 非同一控制下 1 曲阜美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万元 企业合并 2 山东东宏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51.00% 1,500.00 万元 投资设立 3、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全资子公司山东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被公司吸收合并, 山东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注销。 4、2017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以 15,622,787.50 元的转让价格处置子公司东 宏管业(内蒙古)有限公司 51%的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对东宏管业(内蒙 古)有限公司的股权。 (2)2017 年 5 月 18 日,公司设立东宏管业新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公司持有 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17 年 11 月公司注销。 (三)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3.74 5.25 5.38 6.01 速动比率(倍) 2.97 4.35 4.39 4.73 资产负债率(合并) 24.33% 18.39% 17.79% 16.9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3.37% 18.79% 18.62% 18.3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23 2.72 2.80 3.03 19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 2.26 5.02 4.50 5.25 总资产周转率(次) 0.47 0.93 0.91 1.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6.94 6.65 6.05 7.26 每股净资产(元/股)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 -0.21 0.40 0.27 -0.76 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0 0.13 0.31 0.39 利息保障倍数(倍) 73.28 180.50 36.55 29.51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总资产 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期末股本 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10)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0 年 1-6 月 7.70% 0.53 0.5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19 年度 12.44% 0.79 0.79 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10.33% 0.60 0.60 2017 年度 12.59% 0.78 0.78 20 2020 年 1-6 月 7.53% 0.52 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19 年度 11.23% 0.71 0.7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8.28% 0.48 0.48 2017 年度 9.87% 0.61 0.61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及占总资产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85,322.43 78.81% 159,677.01 76.47% 145,629.37 77.19% 138,362.12 80.16% 非流动资产 49,826.05 21.19% 49,129.84 23.53% 43,023.43 22.81% 34,239.89 19.84% 资产总计 235,148.48 100.00% 208,806.85 100.00% 188,652.79 100.00% 172,602.0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72,602.01 万元、188,652.79 万元、 208,806.85 万元和 235,148.48 万元。公司资产总额整体随生产经营规模增长呈上 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 138,362.12 万元、145,629.37 万元、 159,677.01 万元和 185,322.4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0.16%、77.19%、 76.47%和 78.81%。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主要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 为主。2018 年末、2019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小幅下降,主要系募投项目开工 建设并持续投入导致非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 34,239.89 万元、43,023.43 万元、 49,129.84 万元和 49,826.0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84%、22.81%、23.53% 和 21.19%。公司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为主。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负债及占总负债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 6/30/2020 12/31/2019 12/31/2018 12/31/2017 2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49,514.90 86.55% 30,402.87 79.19% 27,074.40 80.67% 23,010.85 78.51% 非流动负债 7,693.18 13.45% 7,987.76 20.81% 6,485.80 19.33% 6,298.28 21.49% 负债合计 57,208.08 100.00% 38,390.63 100.00% 33,560.19 100.00% 29,309.1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9,309.14 万元、33,560.19 万元、 38,390.63 万元和 57,208.08 万元,随着盈利能力的提升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 负债规模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绝大部分为流动负债,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8.51%、80.67%、 79.19%和 86.55%。公司流动负债主要是由短期借款及与经营相关的应付票据及 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及其他应付款构成。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指标 /2020 年半年度 日/2019 年度 日/2018 年度 日/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3.74 5.25 5.38 6.01 速动比率(倍) 2.97 4.35 4.39 4.73 资产负债率(合并) 24.33% 18.39% 17.79% 16.98% 利息保障倍数(倍) 73.28 180.50 36.55 29.51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6.01、5.38、5.25 和 3.74,速动比率分别为 4.73、4.39、4.35 和 2.97。公司具有较好的短期偿债能力,面临的流动性风险较 低。2020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0 年新增短期 借款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6.98%、17.79%、18.39% 和 24.33%,资产负债率保持增长主要系公司投资建设资金需求大新增短期借款 所致。此外,借款的增加也使得利息支出增加,导致 2020 年半年度利息保障倍 数下降。 4、营运能力分析 22 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23 2.72 2.80 3.03 存货周转率(次) 2.26 5.02 4.50 5.25 总资产周转率(次) 0.47 0.93 0.91 1.04 注:2020 年 1-6 月周转率数据未做年化处理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03 次、2.80 次、2.72 次, 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发展变化调整战略,着力开发大客户 和大项目,从而导致回款周期相对较长所致。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25 次、4.50 次、5.02 次,总资 产周转率分别为 1.04 次、0.91 次、0.93 次,总体保持稳定。 5、盈利能力分析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盈利能力相关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半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04,190.92 183,857.19 163,747.80 150,647.99 营业利润 16,097.29 22,973.62 17,545.90 14,468.02 净利润 13,575.36 20,139.07 15,448.70 12,154.49 归属于母公司所 13,575.36 20,139.12 15,448.70 12,190.21 有者的净利润 公 司 报告期内 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50,647.99 万元、 163,747.80 万元、 183,857.19 万元和 104,190.92 万元。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为销售 PE 管道产品、 钢丝管道产品、涂塑管道产品等。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分 别同比增长 8.70%、12.28%,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各成本费用有效控制,使 得公司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四、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 50,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以募集资金投入 1 年产 12.8 万吨新型防腐钢管项目 41,486.03 22,000.00 2 年产 6.4 万吨高性能及新型复合塑料管道项目 28,112.03 13,000.00 23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以募集资金投入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84,598.06 50,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在不改变拟 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 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予以置换。 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东宏股份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 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 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可持续发展 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利润分配以当年实现的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依法定顺序 按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 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4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 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 事会可根据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情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 期现金分红,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的情况下,公司应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第(3) 项规定处理。 25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现金分 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预计累计支出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形: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 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根据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现金流状况等实际情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 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公司董事会在确定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金额时, 应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 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 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 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前提下,充分研究 26 论证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预案的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可以 通过多种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如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 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同意,且经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 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拟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公司应当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分红(实施) 分红所 现金分红额 分红实施方案 年度 属年度 (含税)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2019 年 6,051.38 万元 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决定以本次 27 分红(实施) 分红所 现金分红额 分红实施方案 年度 属年度 (含税) 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56,414,600 股 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6 元(含税)。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决定以公司 2019 年 2018 年 4,641.10 万元 2018 年末总股本 256,414,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1 元(含税)。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的议案》,决定以公司 2017 年末的总股本 197,242,000 2018 年 2017 年 3,648.98 万元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5 元(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转增 59,172,600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256,414,600 股。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计划性和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现金分红决 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 划”)。具体如下: “第一条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 目标、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 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项因素,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 的基础上做出制度性安排。 第二条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28 1、本规划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2、本规范的制定需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 监事的意见、诉求。 3、本规划的制定需本着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持续良好发展 的原则,处理好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制定本规划应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 方式。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值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2、在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 —202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 3、公司董事会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 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29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 (3)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预计累计支出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形: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 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在采用股票股利 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第四条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及执行程序 1、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 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2、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30 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便于广大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4、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 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 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5、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 红政策执行情况。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 董事会应当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 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 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6、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宜。 第五条本规划的生效 1、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 定执行。 2、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