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 参与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水自来 水建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或“转让方”)在天津产 权交易中心挂牌,拟转让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管道集团”)5%股权,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水公司”) 40%股权,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宏股份”) 拟以 公开摘牌方式参与管道集团、华水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并分别获取其 5%股权、40% 股权,拟收购价格分别为人民币 9,537.00 万元、人民币 5,839.00 万元。本次交 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当期损益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提交管道集团 5%股权、 华水公司 40%股权转让项目的申请材料,公司将于规定时间内向天津产权交易中 心提交收购管道集团 5%股权、华水公司 40%股权的申请材料。公司能否成功入 围成为意向受让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 行,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后续实际进 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由于管道集团、华水公司在经营模式和内部管理体系等方面与本公司现 有体系存在一定差异,最终能否实现公司的投资目的,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交易概述 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告信息,水务集团拟通过挂牌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 管道集团 5%股权,华水公司 40%股权,管道集团转让底价为人民币 9,537.00 万 元,华水公司转让底价为人民币 5,839.00 万元。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全权办理与本 次摘牌交易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公司章程》 和《重 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MA07D2659X 4.法定代表人:李文运 5.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6 年 1 月 12 日 7.住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绍兴道交口东北侧海汇名邸 3 号楼北塔 8 层 8.经营范围: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城市水务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负责 对本市原水经营、自来水运营、环保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服务;资 产经营管理(金融资产除外);市级重点水务工程的融资、投资、建设及管理; 水利及市政工程设计、施工与监理;水利发电、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 节水技术开发、科研设计与服务、水环境监测;电力、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与 维修;水务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濒水土地整理和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营业收入 902,951.78 营业利润 -14,900.79 净利润 -22,473.54 资产总计 4,748,902.65 负债总计 3,513,757.68 所有者权益 1,235,144.97 注:该数据来源于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兴财光华(津)审会字 (2020)第 01037 号审计报告。 10.主要股东: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天津市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100% 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认缴金额:392,000 万元人民币 认缴金额:408,000 万元人民币 49% 51% 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00% 100%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公司 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 认缴金额:13,225.9 万元人民币 认缴金额:10,002 万元人民币 水务集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 它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管道集团 1.企业名称: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 91 号 3.法定代表人:阎凤寨 4.成立日期:1985 年 4 月 4 日 5.注册资本:13225.9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施工(壹级);管道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 程施工;阴极保护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 程(限安装);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石油化工工程施 工、凿井工程(限分支机构);自来水、热力、煤气表具安装;机电设备和锅炉 的采购及安装;自动化设备、供水设备、成套给水设备、净水处理设备、高低压 配电柜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承包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与以上相关的技 术开发和技术咨询业务;钢卷管、管件制造;机加工、保温管及管件制造;塑料 管材管件生产及施工(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器材租赁;物资销售;自 有房屋的租赁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 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水务集团持股 100% 8.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示及转让方的承诺,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 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况。 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 得相应批准。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0 月 31 日(未审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1,374.80 307,583.95 营业利润 3,059.80 3,044.42 净利润 2,681.17 2,536.51 资产总计 405,033.69 217,297.82 负债总计 376,018.00 190,378.25 所有者权益 29,015.69 26,919.58 注: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示,标的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数据经天津丞明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华水公司 1.企业名称: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天津市红桥区海源道 2 号 3.法定代表人:郝介江 4.成立日期:1998 年 11 月 20 日 5.注册资本:10002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市政管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给排水工 程;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自动化设备、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工程机械设备、环保产品批发兼零售; 水处理服务、维护、维修;管道维护、维修;设备调试、运行、维护、维修;工 程技术服务与咨询;自有房屋租赁、劳务服务;设备、建材、五金产品的批发兼 零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燃气管道 安装;热力管道安装;供水设施清洗及维护;给排水设备、成套供水设备、净水 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高低压配电柜设备的生产、销售及安装。(以上经营 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 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水务集团持股 100% 8.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示及转让方的承诺,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 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况。 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 得相应批准。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0 月 31 日(未审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营业收入 52,222.24 85,548.59 营业利润 -10.78 1,047.55 净利润 -18.92 782.75 资产总计 152,160.02 164,635.03 负债总计 139,701.80 152,157.90 所有者权益 12,458.21 12,477.13 注: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示,标的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数据经中审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1.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评估方法:根据天津阜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津阜信评报字 (2020)第 120 号”《资产评估报告》,综合考虑评估方法的使用前提和满足评估 目的,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2)评估结论: 管道集团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4 月 30 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92,962.45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190,731.96 万元,评估增 值为 97,769.51 万元,增值率为 105.17%。增值的主要原因在于固定资产中房产 增值 1.77 亿元,设备类增值 3,712 万元,无形资产土地和专利等增值了 1.84 亿元,对外投资的子公司的评估增值 1.46 亿元,长期应付款中不需支付的补偿 款产生的评估增值为 3.88 亿元。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值 资产总额 552,251.80 未公开披露 负债总额 459,289.35 未公开披露 净资产 92,962.45 190,731.9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536.60 2.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 (1)评估方法:根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夏金信评 报字(2020)272 号”《资产评估报告》,综合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 估目的,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2)评估结论: 华水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4 月 30 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42.43 万元, 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14,595.84 万元,评估增值为 14,453.41 万元,增值率为 10,147.73%。增值的主要原因在于固定资产(主要是 房产)增值 8,068 万元,以及存货中阜阳市南照淮河取水工程增值了 1.13 亿元, 其他应收款中阜阳项目成本减值了 6,783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值 资产总额 246,644.84 未公开披露 负债总额 246,502.41 未公开披露 净资产 142.43 14,595.8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838.34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交易定价及竞价方式 管道集团 5%股权的转让底价为 9,537.00 万元。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 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 让方。 2.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示,管道集团经评估净资产总额为 190,731.96 万 元,股权转让方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管道集团 5%股权,挂牌底 价为 9,537.00 万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 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在签约后的 5 个工作 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内。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保证金 本次交易需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 2,500.00 万 元。 4.信息披露期及交易合同签署 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示,管道集团 5%股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为 2020 年 12 月 3 日,披露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 按照 2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公司将于规定时间内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提交管道集团 5%股权转让项目的 申请材料,并在取得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书面资格确认意见后,与交易对方 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二)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 1.交易定价及竞价方式 华水公司 4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 5,839.00 万元。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 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 受让方。 2.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示,华水公司经评估净资产总额为 14,595.84 万 元,股权转让方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华水公司 40%股权,挂牌底 价为 5,839.00 万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 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在签约后的 5 个工作 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内。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保证金 本次交易需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 1,500.00 万 元。 4.信息披露期及交易合同签署 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示,华水公司 40%股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为 2020 年 11 月 27 日,披露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信息披 露内容,按照 2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公司将于规定时间内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华水公司 40%股权转让项目 的申请材料,并在取得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书面资格确认意见后,与交易对 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五、本次交易的原因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水务集团下属管道集团、华水公司股权转 让项目,主要基于看好标的公司现有平台及发展前景,旨在积极响应党中央、国 务院关于推进国企改革政策体系的相关指导精神,公司积极参与国企混改,充分 实现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积极协同,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要求。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管道集团 5%股权、 华水公司 40%股权的挂牌转让底价是合理的,本次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管道 工程、华水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营销发展布局,符合公司 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转让方水务集团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全资公司,定位为打造 城市水务统一运营平台和责任主体,下属管道集团为承揽市政公用设施、管道安 装等工程施工的企业,主要承担市政给排水、自来水、热力、煤气表具安装、直 埋式预制保温管生产和物资销售等。华水公司是一家从事市政公用工程、市政管 道、给排水工程等多项工程施工为主的综合型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设施承包 壹级等工程施工资质。 2020 年初,为顺应管道市场的发展,公司提出了向“工程管道制造商”+“管 道工程服务商”+“管道工程总承包商”三位一体转变,制定了“一主两翼”(是 指以水务市场为主,以工矿市场和热力、燃气市场为辅)的营销发展布局,本次 交易完成,依托管道工程和华水公司的工程承包优势,为公司后续“三位一体” 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使公司发展战略得以有效实施。通过参与国企混改,学习国 企一些先进理念,增强公司的产业布局和整体实力,提升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综 合竞争力,从而赢得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本次交易有助于进一步加强与水务 集团的合作关系,加快水务市场业务布局。 七、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提交管道集团 5%股权、 华水公司 40%股权转让项目的申请材料,公司将于规定时间内向天津产权交易中 心提交收购管道集团 5%股权、华水公司 40%股权的申请材料。公司能否成功入 围成为意向受让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 行,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后续实际进 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由于管道集团、华水公司在经营模式和内部管理体系等方面与本公司现 有体系存在一定差异,最终能否实现公司的投资目的,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