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1-01-21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2月2日起至2021年2月4日止(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山东东宏管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季勤女士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2月8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季勤女士,其未持有公司股票。
已出席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对《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做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认
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2 月 8 日 15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2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 6 号公司会议室
(三)征集投票的会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1-007)。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1 年 2 月 1 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2 月 2 日至 2021 年 2 月 4 日期间(每日上午 9:
00—11:00,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
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
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东宏路1号
联系人:寻金龙
电话:0537-4640989
传真:0537-4641788
邮编:2731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季勤
2021 年 1 月 21 日
附件: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东宏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
告》、《东宏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季勤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非累计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2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自签署日至 2021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