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秉承客观、 独立、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将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对公司主营业务、 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和审慎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鲁昕、魏学军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