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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宏股份:东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8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我
们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实施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资格。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修订及修订后的方案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经修订后的相关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是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公司的发
展规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促进公司可持
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
情况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使
用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了修订,
编制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
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
析、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六、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
关规定,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
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七、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发展战略、财务状况、资金
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充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孔祥勇、鲁昕、魏学军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