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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宏股份:东宏股份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2023-03-18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经公司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注册制改革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
       际情况,并依照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一)发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
 1     股票的种类   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和面值       币 1.00 元。                       币 1.00 元。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
       (二)发行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式,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2     方式和发行   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   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
       时间         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象发行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的有效期内
                                                       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包括:……。    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包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    括:……。最终的发行对象将在上海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
                 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    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
    (三)发行   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采用竞价方式
3   对象及认购   定。                                确定。
    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购本次发行股票。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
                 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    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
                 整。                                以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
                 发行期首日。                        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四)定价
                 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
    基准日、发
4                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    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行价格及定
                 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价原则
                 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    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
                 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
                 商确定。                            定。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
                                                     除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
                 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股本的 30%;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
                                                     257,386,600 股计算,即本次发行股
                 司总股本 257,386,600 股计算,即本
                                                     票的数量不超过 77,215,980 股(含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上海证
                 77,215,980 股(含本数)。最终发
                                                     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
    (五)发行                                       的要求为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
5                要求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
    数量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
                 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实际
                 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
                                                     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
                                                     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
                 量上限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根据上海证券
                 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总额不超过 58,500.00 万元(含本
                  过 58,500.00 万元(含本数),……
                                                      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六)募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
6                 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
    资金投向                                          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
                                                      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
                  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
                                                      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
                  置换。
                                                      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
                  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    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
    (七)限售    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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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            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
                  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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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点          市交易。                            所上市交易。
                  如本次发行前,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    如本次发行前,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
    (十一)关    法规被修订并实施的,公司将及时履    法规被修订并实施的,公司将及时履
9   于本次发行    行相关程序,按照调整后的相关政策    行相关程序,按照调整后的相关政策
    方案的调整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
                  整。                                调整。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