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长制药: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3-070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从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
无需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
通知》(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
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
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 16 号要求:“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
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年度)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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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涉及:
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
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
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
其中规定:①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
②、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公布之日(即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
施行上述会计政策。
(四)具体情况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
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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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
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
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 16 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
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
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
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
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
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
理,解释 16 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
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
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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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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