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7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现就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友好、平等、
互利的基础上,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所确定条款合法
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监高薪酬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出的薪酬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按照
公司制度和绩效考核原则要求制定的,可以有效地激励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提
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该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在规定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
的管理收益,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
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的担保有利于推进其生产经营开展,能满足其在经营过
程中的发展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本
次担保预计事项审议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状况以及
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下,提出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对该议
案进行审议,我们认为 2018 年度公司盈利状况良好,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
现金分红,以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相关指导意见,并考虑到公司目前处
于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资金需求较大等情形,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公司 2018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
关规定,也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形相匹配,并且上述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
金流造成影响,利润分配方案合理合法。
六、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进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
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
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傅元略
李胜兰
周渝慧
谢晓尧
2019 年 4 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