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电器: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2019-07-11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公告编号:临 2019-050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结 果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 年 7 月 9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19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
激励计划”),公司现已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9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人数及权益数量的调整以及授予日激励
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情况如下:
1、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6 月 11 日。
2、授予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 919 万股。
3、授予人数: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为 167 人。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 6.005 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王义 董事、副总经理 38 3.84% 0.086%
王卫彬 代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8 3.84% 0.08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843 85.24% 1.904%
员(165 人)
预留部分 70 7.08% 0.158%
合计(167 人) 989 100.00% 2.23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
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鉴于《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1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86 人调整为 171 人,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权益登记过程中,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获授本次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
数为 167 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19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
致,不存在其他差异。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
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
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
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
相同。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信会师
报字[2019]第 ZC1043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6 月 21 日止,公司已收到
167 名激励对象认缴的出资款人民币 55,185,950.00 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计
入实收资本人民币 9,19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45,995,950.00 元。公司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1,930,648.00 元,股本总额为 451,930,648 股。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登记限制性股票 919
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442,740,648 股 增 加 至
451,930,648 股,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胡明森、胡明高、胡明聪、胡明光
及胡合意授予登记完成前共持有公司股份 288,014,688 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
司股本总额的 65.05%;授予登记完成后,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
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63.7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限制性股票(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3,640,648 7.6% 9,190,000 42,830,648 9.4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09,100,000 92.4% - 409,100,000 90.52%
三、股本总数 442,740,648 100.00% 9,190,000 451,930,648 100.00%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
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
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
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摊销总费用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919.00 3625.46 1309.19 1550.89 604.24 161.13
说明: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
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有限。若考虑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
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
来的费用增加。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
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