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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云电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19-07-23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白云电器
 股票代码:603861.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29 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29 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白云电器”)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2017 年 5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 月
9 日之间通过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白云电器 17,926,9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3.30%(已考虑上市公司增发等股票稀释)。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白云电器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白云电器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生效条件为:
须经信息披露人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经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所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如需)。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未来权益变动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三、协议主要内容 ................................................................................................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的权益限制情况 .......................................... 10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 10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0
      七、其他说明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4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     指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白云电器、公司   指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轨交基金           指   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                   指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拟通过协
                                议方式受让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白云电器不超过 7.98%的股份(对应不超过 36,062,085
本次股份转让
                                股股份)以及标的股份因利润分配、分红等衍生的所
                                有股东权益和派生权益
                                2019 年 7 月 22 日,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
                                限合伙)和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
《股份转让协议》、协议     指   《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与深圳
                                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广东省国资委               指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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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102390

    3、成立日期:1992-11-24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
中心 24 层

    6、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
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审批的项目);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
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股数         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例

  300767.SZ    震安科技          600 万股      8000 万股      7.50%




                                        5
第三节    未来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
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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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36,062,085】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7.9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不
超过 【36,062,0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不超过【7.98】%。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及日期

    受让方(甲方):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转让方(乙方):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日期:2019 年 7 月 22 日

    (二)标的股份

    1、标的公司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为:标的公司成立于 1989 年 7
月 5 日,注册号为 914401011910641611,住所为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大岭南路
18 号,经营范围为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设备修理;
机械设备租赁等,注册资本 45193.0648 万元,系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603861。

    2、标的股份

    本次交易中,甲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乙方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不超过 36,062,085 股(对应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不超过 7.98%)以
及标的股份对应的因利润分配、分红等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和派生权益。

                                       7
    (三) 转让价款及支付

3.1 交易方案概述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
    以现金作为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甲方将持
    有标的股份。
3.2 交易方式
    协议双方协商同意,本次交易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3.3 交易价格的确定
    协议双方同意,在符合上交所及相关监管机构关于证券交易相关规定的定价
    规则的前提下,双方拟定按照 9.4 元/股的交易价格进行交易:
3.4 交易款项的支付
    3.4.1 第一期交易款项
        协议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第一期款项为本次交易总价的80%,在以下
    先决条件均实现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至至甲乙双方共管银行账
    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双方将另行签署共管账户监管协议对共管账
    户进行约定),自甲方支付至共管账户之日起,视为甲方完成第一期款项
    的支付义务:
    (1)本次股份转让获得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及其他内部决策机构(如需)的
    有效批准;
    (2)本协议签署后标的公司未出现重大不利影响情形;
    (3)本协议签署已经合法签署并生效;
    (4)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的确定不违背上交所的相关定价规则且符合本协
    议第3.3条约定的交易价格;
    (5)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且乙方不存在
    违反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文件的情形;
      乙方承诺,在甲方支付第一期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标的股份过户
    登记至甲方名下的申请文件(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受理文
    件为准)。
    3.4.2 第二期交易款项

                                  8
         第二期款项为交易总价的20%。在乙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
      交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申请并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受理文
      件之日,甲方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二期款项,自甲方支付至共管账户之日起,
      视为甲方完成第二期交易款项的支付义务。
      3.4.3 协议双方同意,甲方完成了交易总价的全部支付义务且本次交易的
      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视同已经达成根据甲方、乙方以及共
      管账户开户银行达成的共管账户监管协议中的放款条件,共管账户向乙方
      指定账户付款。

      (四) 标的股份交割

4.1    本次交易的交割
      协议各方协商同意,在甲方针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完成并且甲方所需审
      批完成后开始交割(“开始交割”系指在甲方在相关前置条件满足的前提
      下根据本协议第3.4条约定支付第一期款项)。

4.2    交割日与过渡期

      本次股份转让的交割日为“完成交割”之日。“完成交割”是指下列全部条
件均成就:
(1)转让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
(2)交易款项已经支付完毕。
      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交割日为过渡期。乙方作出承诺如下:
(1)过渡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票,且不
得在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票上设置质押、担保或者其他权利限制;
(2)过渡期内,乙方承诺在其权责范围内促使目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章程以及
相关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正常经营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与以往惯例及谨慎
商业惯例一致的方式经营主营业务;
(3)过渡期内,针对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可能对日常经营存在重大影响
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纠纷、重大合同签署、政策经营环境重大变更等),
如甲方需要获取相关资料或者信息,乙方应在其权责范围内予以配合并协调标的
公司配合;

                                    9
(4)乙方承诺不进行对标的公司资产及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五) 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下列全部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本次交易获得甲乙双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经甲方所属国有资
产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如需)。

    (2)本次交易获得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如需)。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的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
在权益限制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1、本次交易获得甲乙双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经甲方所属国有资产
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如需)。

    2、本次交易获得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如需)。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且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
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2   日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签署的《关
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大岭南路 18 号

    联系人:王卫彬

    联系电话:020-86060164




                                    14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2   日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州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白云电器                 股票代码         603861.SH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
名称              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36,062,085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7.98%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0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变动比例: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否 
否存在侵害上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否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不适用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