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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云电器:关于签署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十二号线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的公告2019-12-18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临 2019-084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十二号线
            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广州市轨
    道交通十二号线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

    合同金额:1,024,398,811.20 元
     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合同履行期限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1),确定公司为广州市轨道交
通新建线路供电系统设备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上述中标项目包括以
下 10 条线路: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十号线、十一号线、十
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其中,供电系
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包括十号线、十一号线、十二号线、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
    公司已与广州地铁集团签署上述 10 条线路的供电系统设备采购合同,供电
系统设备采购合同金额合计 58.69 亿元,相关公告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详见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12)、(公告编号:临 2019-058)、(公告编号:
临 2019-059)、(公告编号:临 2019-060)、(公告编号:临 2019-064)、(公告编
号:临 2019-066)、(公告编号:临 2019-068)、(公告编号:2019-069)。本次签
订的合同为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广州市轨道交
通十二号线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广州
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
    2.买卖双方:
    “买方”、“甲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3.合同背景:广州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供电系统设备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主要目标是实现“供货-运维服务一体化”,提高系统总体质量、降低全生命周期
成本。
    4.合同目的:加快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工程的实施、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
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公共产品质量、维护各方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
    5.本合同包括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运维服务,包
括运营筹备、试运行服务、日常巡检、设备检查、维修、应急保障等以及合同中
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6.运维服务期:从线路开通之日(试运营开通之日)0:00 起,截至运维期
结束当日 24:00,合计 15 年整。乙方须确保线路试运营之日前已安装设备(乙方
维保范围)的稳定及功能调试正常。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
    2.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资本:5842539.674 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座
    6.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
    7.广州地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
    1.十一号线:合同总价为 556,069,269.00 元
    2.十二号线:合同总价为 468,329,542.20 元
    (二)结算方式
    本合同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按月度进度款以及按年度管理资金进行支付。
    (三)生效条件: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
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盖章日为准。
    (四)合同签署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五)争端的解决: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先友好协
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即广州地铁集
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六)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履行
完毕之日止。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签订合同金额共计 1,024,398,811.20 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合
并营业收入的 37.52%。
    本次合同签订,是实现公司“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服务商”战略目标的重要转
折和关键步骤,标志着公司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服务的正式落
地,是公司在轨道交通业务领域取得的战略性突破。
    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属于轻资产业务,由专业的设备供应商提供“供货+
运维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在满足城市轨道交通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
通过不断优化产品设计、提高生产制造能力和水平,提升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
进而提升供电系统运行效率,降低运维成本,整体上实现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
全寿命周期运行管理。同时,本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不仅能够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
的现金流,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而且能够快速提升公司产品能力、生产能力、
系统集成能力、工程总包能力以及运维服务能力,通过长期的运维服务积累经验,
为产品和服务改进提供真实庞大的数据资源,是公司快速成长和转型重要载体。
此外,有利于公司建立稳定的运维团队,建立运维产业链和生态圈,为承接更广
泛的运维服务全面奠定人才、组织、产业等基础,全面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
提升公司全寿命周期服务品牌价值。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2.项目综合建设周期暂定为 2017-2023 年陆续建设完成并开通,客户可根
据线路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期计划进行调整,具体线路的建设和开通日期存在不
确定性,可能会出现运维服务期延后的风险,对收入确认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
    3.轨道交通运维服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合同条款存在触发非正
常退出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