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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云电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关联方子公司增资事项的意见2019-12-21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向关联方子公司增资事项的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现就公司向关联方子公司增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交易标的业务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高度的协同性,能够与公司未来
业务发展形成有益的补充和完善,同时对执行广州地铁运维服务合同存在必要性
和迫切性。本次交易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向综合解决方
案服务商转型步伐。
    2、交易标的属于技术服务型工程类的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作
为交易参考依据,估值合理,交易价格公允。
    3、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交易完成后,公司须强化对标的公司业务的市场开拓,进一步提高标的
公司的资质建设,加强对标的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




董事:胡德兆、胡明聪、王义、胡德宏、傅元略、周渝慧、谢晓尧、李胜兰
监事:曾彬华、余保华、李伦强、何虹阳
高级管理人员:胡明聪、王义、黄楚秋、王卫彬


                                                        2019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