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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云电器:白云电器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4-06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13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49           转股简称:白电转股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白云浙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变电气”)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8000 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为浙江白云浙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提供
       了 15,000 万元的担保。(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介绍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浙变电气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兴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业务、国内信用证开证等业务而签订的
相关法律性文件(以下称“主合同”)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本保证责
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
控股子公司浙变电气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其发展,公司拟为浙变电气
     提供不超过 1.5 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 24 个月。本次为浙变电气提供担保预
     计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请参阅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2020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三)年度预计的执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年度预计额度已用完,具
     体情况如下:
                              担保本金/
序                  担保                       融资机构/
        被担保方              担保标的                         担保方式       签署日期
号                    方                         债权人
                              (万元)
                                           大华银行(中
                                                           连带保证责
1       浙变电气    公司        3000       国)有限公司               2019/11/14
                                                           任
                                           广州分行
                                           大华银行(中
                                                           连带保证责
2       浙变电气    公司        2000       国)有限公司               2020/10/23
                                                           任
                                           广州分行
                                           永丰银行(中
                                                           连带保证责
3       浙变电气    公司        2000       国)有限公司               2021/3/24
                                                           任
                                           广州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
                                                           连带责任担
4       浙变电气    公司        8000       有限公司绍兴               2021/3/31
                                                           保
                                           分行
合
           -          -        15,000      -               -              -
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被担保人的名称:浙江白云浙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浙江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胡德兆
         4、经营范围: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输变电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研发、
     设计、制造、销售及维修、售后服务;电力工程承包施工(凭有效《承装(承修、
     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经营);变压器站建设;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的关系:浙变电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6、股权结构:
  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67.71%
    2                 南京实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22.29%

    3                   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 年 9 月 30 日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7,656,006.11     675,662,811.22
         流动负债总额            586,146,537.77     534,508,661.11
           负债总额              586,146,537.77     534,508,661.11

     其中:银行贷款              20,825,000.00             0
           资产净额              101,509,468.34     141,154,150.11
                              2020 年度 1-9 月
            项目                                       2019 年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3,692,615.92     206,500,478.12
            净利润               -37,290,055.89     -35,034,249.9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如下:
    (一)被担保人:浙江白云浙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二)保证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四)担保金额及范围:
    1、本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2、担保范围:浙变电气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前述的主合同下
全部债务,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
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
有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五)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一
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
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
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
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
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
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
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
日。
    (六)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浙变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本次担保
的对象浙变电气持有 67.71%的股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且为公司实际控制;
同时,浙变电气引进了国内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公司对其未来发展有足够信心 。
因此,为尽快实现公司战略意图,促进浙变电气的快速发展,本次担保为全额担
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的担保有利于推进其生产经营开展,能满足其在经营过
程中的发展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本
次担保预计事项审议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全部为母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经审计的 2019 年净资产的 5.38%,上述担保不
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