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电器:白云电器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4-06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13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49 转股简称:白电转股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白云浙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变电气”)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8000 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为浙江白云浙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提供
了 15,000 万元的担保。(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介绍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浙变电气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兴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业务、国内信用证开证等业务而签订的
相关法律性文件(以下称“主合同”)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本保证责
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
控股子公司浙变电气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其发展,公司拟为浙变电气
提供不超过 1.5 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 24 个月。本次为浙变电气提供担保预
计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请参阅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2020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三)年度预计的执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年度预计额度已用完,具
体情况如下:
担保本金/
序 担保 融资机构/
被担保方 担保标的 担保方式 签署日期
号 方 债权人
(万元)
大华银行(中
连带保证责
1 浙变电气 公司 3000 国)有限公司 2019/11/14
任
广州分行
大华银行(中
连带保证责
2 浙变电气 公司 2000 国)有限公司 2020/10/23
任
广州分行
永丰银行(中
连带保证责
3 浙变电气 公司 2000 国)有限公司 2021/3/24
任
广州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
连带责任担
4 浙变电气 公司 8000 有限公司绍兴 2021/3/31
保
分行
合
- - 15,000 - - -
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被担保人的名称:浙江白云浙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浙江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胡德兆
4、经营范围: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输变电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研发、
设计、制造、销售及维修、售后服务;电力工程承包施工(凭有效《承装(承修、
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经营);变压器站建设;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的关系:浙变电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6、股权结构:
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67.71%
2 南京实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22.29%
3 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 年 9 月 30 日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7,656,006.11 675,662,811.22
流动负债总额 586,146,537.77 534,508,661.11
负债总额 586,146,537.77 534,508,661.11
其中:银行贷款 20,825,000.00 0
资产净额 101,509,468.34 141,154,150.11
2020 年度 1-9 月
项目 2019 年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3,692,615.92 206,500,478.12
净利润 -37,290,055.89 -35,034,249.9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如下:
(一)被担保人:浙江白云浙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二)保证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四)担保金额及范围:
1、本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2、担保范围:浙变电气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前述的主合同下
全部债务,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
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
有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五)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一
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
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
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
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
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
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
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
日。
(六)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浙变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本次担保
的对象浙变电气持有 67.71%的股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且为公司实际控制;
同时,浙变电气引进了国内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公司对其未来发展有足够信心 。
因此,为尽快实现公司战略意图,促进浙变电气的快速发展,本次担保为全额担
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的担保有利于推进其生产经营开展,能满足其在经营过
程中的发展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本
次担保预计事项审议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全部为母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经审计的 2019 年净资产的 5.38%,上述担保不
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