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电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1-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55-23835236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璇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方式:010-60833050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亮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一、保荐工作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22 号”核准,广州白云电器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电器”、“公司”、“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已于 2019 年 12 月完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白云电器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19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中信证券对白云电器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 12 月 24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中信证券胡璇、赵亮对于白云电器
进行了现场检查。保荐代表人通过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
人员访谈、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看公司相关的“三会”文件、查
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资料、查阅关联交
易、对外投资资料等方式,对白云电器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
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督导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22 号文《关于核准广州白云电
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白云电器向社会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8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人民币 10,560,000.00 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人民币 869,44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547 号验资报告。公司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948,000.00
元(含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6,052,000.00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中
信证券、白云电器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德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中信证券、白云电器、韶关明德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民营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中信证券、白云电器、韶关中智德源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 年 12 月 2 日,白云电器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原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专项账户(专户号码为:631597068,以下简称“原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
余额转存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元里支行专项账户(专户号码为:
44-068601040017562,以下简称“新专项账户”)。公司将原专项账户里的本息余
额转入新专项账户后注销了原专项账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就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了《终
止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元里支行共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对上述募
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
经核查发现,2020 年 1 月 23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共使用不超过 25,474
万元(含 25,474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因公司相关人
员对结构性存款的理解有误,上述 25,474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
财产品未获得授权。因此,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于前述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
2020 年持续督导期内,中信证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核
查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等,确保白
云电器能够依法运用募集资金,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上市之前,白云电器已建立健全了《三会议事规则》《独立
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各项规章制度。
2020 年,白云电器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贯
彻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
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并有效地执行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
规则,督导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督导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督导公司完整保存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
资料。
(四)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保荐代表人未列席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文件进行了事
前事后查阅,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会议文件及决议,切实履行了保荐职责。保
荐机构详细了解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认为公司职能机构
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对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
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没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且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有效执行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
性的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和对外
投资事项。公司已在相关公告中披露了关于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 2020 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
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
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
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上市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
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四、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