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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云电器:白云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8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现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友好、平
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所确定条款
合法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情况。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监高薪酬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出的薪酬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按照
公司制度和绩效考核原则要求制定的,可以有效地激励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提
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该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在规定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
的管理收益,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
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的担保有利于推进其生产经营开展,能满足其在经营过
程中的发展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本
次担保预计事项审议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
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桂林电力电容器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桂林电力电容器有限
责任公司 2020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294
号),公司 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标的公司桂林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
司未能完成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公司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中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提出的补偿方案合理、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
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
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
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九、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
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本次会计
估计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有影响,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此项
调整符合公司利益,并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
利益。




                                 独立董事:傅元略、周渝慧、周林彬、黄嫚丽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