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电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2021-08-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白
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电器”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白云电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 年 6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白云电器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22 号)文
核准,2019 年 11 月 15 日,白云电器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面值总额 88,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88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
币 10,560,000.00 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869,440,00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
师报字[2019]第 ZC10547 号《验资报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948,000.00 元(含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866,052,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白云电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进度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累计已投入金额
号 投资总额 (%)
1
高端智能化配电
1 设备产业基地建 656,052,000.00 656,052,000.00 264,164,957.74 40.27
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00.00 210,000,000.00 210,000,000.00 100.00
合计 866,052,000.00 866,052,000.00 474,164,957.74 -
注:投资进度为累计已投入金额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
三、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的原因
“高端智能化配电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建成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未能按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由于:一方面,公司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的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募投项目“高端智能化配电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进行优化和完
善;另一方面,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而有所延后。综
上,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高端智能化配电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
限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事项不存在变更。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结合实际状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
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监事会认
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
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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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高端智能化配电设备产
业基地建设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
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
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
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白云电器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本
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综上,中信证券对白云电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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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璇 赵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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