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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智认知: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1-03-25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 2021-014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新奥新智物联网

       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交

       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1,648,100 股,并计划自本次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

       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方式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

       (含本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而导致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供应链”)的一致行动

    人新奥新智物联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奥新智”)的通知:新奥新

    智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1,648,100 股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

    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新奥新智计划自本次公告之日起 6 个月

    内继续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主动增持情况

    新奥新智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64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33%;增持均价为 8.63 元,增持总金额 1,421.89

万元。本次增持前,新奥新智未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能源供应链及其一

致行动人天津亿恩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恩锐”)、宿迁新

毅德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毅德辉”)、新奥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资本”)、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奥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2,816,8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09%;

本次增持后,新奥新智持有 1,648,1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33%,控股

股东能源供应链及其一致行动人亿恩锐、新毅德辉、新奥资本、新奥控股和

新奥新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4,464,9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52.42%。

    二、主动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新奥新智物联网有限责任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十二个月内,控股股东能源供应链及其一

致行动人亿恩锐、新毅德辉、新奥资本、新奥控股和新奥新智均未披露过增

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

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增持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增持股份金额:增持金额(含本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四)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新奥新智将

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五)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自本次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若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增

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

宗交易方式;

    (七)增持股份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增持资金

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

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新奥新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新奥新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

引》等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新奥新智增持公司股份变动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