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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智认知: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10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新
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认真负责地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
审议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积极提出建议,以期为公司的良性
发展作出贡献。现将我们在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郑斌: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北京金诚
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主攻执业领域为银行业务、诉讼与仲裁。曾任中央组
织部干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综合司副处长、北京市正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安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藏
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鸿世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
    杨丽芳: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教授,CGMA 会员,北京
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加州大学访问学者。曾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第五届天津
高校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全国 ACCA 十佳优秀指导教师,全国 CFO 优秀
指导教师,发表 10 多篇论文并著有专著,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研究课
题,现任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树良: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北京理工大
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电子政务研究院执行院长,任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认知与


                                    1
行为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位,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
           加董事会            式参加次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郑斌        8          8        2         0       0        否             1

杨丽芳        8          8        2         0       0        否             2

王树良        7          7        2         0       0        否             1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年度我们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运用经济、
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
董事长及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及时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
理动态,并获取了大量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
公司也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并及时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
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都事先对
会议资料进行了充分研究审核,及时向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询问,并运用专业知
识和经验,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亦高度重视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纳了我们关于
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方面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0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
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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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提供担保,担保程序合
规,且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我们认为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选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意见,认为: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选举及聘任的相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 年 5 月 20 日,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
券期货从业资格,多年从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该公司从 2010 年 5 月开始
向公司提供改制及申报上市期间的验资、审计、与上市相关的鉴证意见、报告及
其他专业咨询服务,对公司的组织架构、业务发展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能够客
观公正、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现提
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相
关审计、鉴证等服务,并认为董事会关于审计费用的安排是合理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分配方案主要内容为:
    公 司 已 于 2019 年 内 累 计 回 购 股 份 6,570,987 股 , 支 付 的 总 金 额 为
98,950,778.69 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
金红利。鉴于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支付的总金额已经达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 46.09%,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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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提议 2019 年度拟不再派发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
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七)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已承诺但未履行的事项,亦没有发生违反
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范日常信息披露工作。报
告期内,公司各项信息披露均严格按照有关办法执行,符合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
原则,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完整,人员配置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
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十)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及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认真、
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赋予我们的职权,勤勉、审慎、
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
年每位独立董事将继续保持独立性,依法合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等方面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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