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智认知: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2023-04-29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经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审阅了致同审字(2023)第 110A017421 号《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和致同审字(2023)第 110A017423 号《关于新智认
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鉴证报告》。根据公司《2022
年度内控制度评价报告》《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
述职报告》《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较为全面的反应了公司重点经营活动的内部控
制情况,涵盖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投融资管理、会计与财务报告
等主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事项;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
部控制缺陷及认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
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日常经营中保持了
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独立意见
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 2022 年度内公司回购资金累计使用金额,独立董
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
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各自专业、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经审核,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申请 2023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
范担保风险,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关于本次担保事项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申请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投
资理财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授权额度内
的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将及时
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有利于效益最大化。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理财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 2023 年经营计划确定,遵循“公
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
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
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
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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