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21-03-20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09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影
响。
一、 概述
1、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
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的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
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
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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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的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的租赁准则。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
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
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
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
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
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新租赁准则变更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
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
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
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上述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
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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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为遵守国家相关税务政策调整所致,公司
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认真履
行了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四、 上网公告附件
(一)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二)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三)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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