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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1-03-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数

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数据港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

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 2,61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预计       2020 年度实际    2021 年度预计情
                    定价原
   关联交易类别                  情况              汇总情况              况
                      则
                              预计总金额          实际总金额        预计总金额
 代收代付电费       市场价          525.00               120.11            550.00
 支付电力设备租金   市场价          850.00               820.22           1,100.00
 支付房租           市场价          850.00               765.99            900.00
 收 IDC 服务费      市场价                   /            27.17             60.00
      合计:          /            2,225.00            1,733.49           2,61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市北集团持有数据港 77,476,950 股,占数据港总

股本的 32.98%,是数据港的第一大股东,因此市北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数据港

构成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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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 16 楼

    法定代表人:罗岚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市政工程,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在计算

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

服务(除经纪)。

    (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场三路 166 号

    法定代表人:罗岚

    注册资本:23,494.7998 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计算机数据业务管理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在

信息技术、通讯设备、通信工程、家算计软硬件系统及应用管理技术专业、新能

源应用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信工程,物业

管理;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气设备、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

计算机系统集成,机电设备安装、维护(除特种设备),网络工程,从事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人才中介(人

才培训),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三)其他关联方

                   企业名称                         与数据港的关系
     上海钥信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5%以上股东
           上海创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北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市北高新健康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2
                  企业名称                       与数据港的关系
       上海市北高新园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市北工业新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闸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市北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市北高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闸北市北高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云盟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市北高新南通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启日投资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创越投资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越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市北祥腾投资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松宏置业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南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云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海乐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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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

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可能发生

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

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

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

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五、履行的内部程序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上海市北高

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

发表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事前就关联交易事项与关联方进行沟通,并同意将该关联

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3 名关联董事在关联交易的审议中回避表

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预计的合理范围之内,对 2021 年度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

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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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 2021 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遵守了

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

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产生影响。本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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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风雷              艾   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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