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19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上述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 目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20,200.00万元、截至2021年5月31日实际投资 金额6,976.52万元、待支付尾款988.8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2,234.66 万 元 , 公 司 计划 将前 述投 资项目 结项 后的节 余募集资金共计 12,234.6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据港”) 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 计12,234.66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数 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9号) 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61,490 1/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46元,共募 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 收 募 股 缴 款,实际 收到缴 纳的筹 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 1,668,459,008.06 元 ( 已 扣 除 财 务 顾 问 费 和 承 销 费 人 民 币 23,690,087.34元)。并于2020年9月14日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 入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 310066580013001747883 的 人 民 币 账 户 内 。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人 民币 1,692,149,095.40元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承销 费、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5,445,740.25元(其中 增值税进项税额1,416,379.41元,不含税发行费用为24,029,360.8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703,355.15元。上述资金于 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555号《验资报告》。 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人民币 1,668,459,008.06元,实际支付了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 计 772,615.64 元 ,与 《 验 资 报 告 》 披 露 的 中 介 费 及 信 息披露费 1,755,652.91元的差异,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983,037.27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7,686,392.42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 1 JN13-B 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27,359.83 20,200.00 2 ZH13-A 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27,566.78 27,550.00 3 云创互通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75,208.55 73,600.00 4 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52,000.00 52,000.00 合计 182,135.16 173,350.0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 2/6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分别与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 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南通 数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杭州数据港科 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0年9月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北京云创互通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于2020年9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开户主体 交通银行上海浦 上海数据港股 310066580013001747883 1,109,310.93 东分行营业部 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 上海数据港股 98400078801500002463 130,123.18 行闸北支行 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市 南通数港信息 455980255878 132,472,531.02 分行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上海分 杭州数据港科 20000044305000101232903 133,649,978.61 行营业部 技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 北京云创互通 03004242307 423,344,148.15 限公司浦西分行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 690,706,091.89 - 3/6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JN13-B云计 算数据中心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上述募投项目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及 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募集资金累 尚未使用募 待支付 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划投资金额 计投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尾款 资金 JN13-B云计算 20,200.00 6,976.52 13,223.48 988.82 12,234.66 数据中心项目 公 司 拟 将 JN13-B 云 计 算 数 据 中 心 项 目 节 余 募 集 资 金 共 计 12,234.6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使用计划 在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优化 了设备采购和项目实施方案,并加强了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 过设计架构的优化以及设备集中采购优势,有效节约了项目成本,在 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 用募集资金,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 本次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2,584,375.71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 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所需。在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尾款满足付款 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支付。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 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对应项 目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 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 4/6 司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 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 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 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相关审议及核准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此项安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5/6 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就此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无异议,公司应将上述议案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履行 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 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2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