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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2-08-20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于2022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会前阅读并审阅全部会议资料和议案后,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对此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具备投资
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
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等情况,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事项充分、
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
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及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变更事项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
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
议案。

三、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
四、关于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行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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