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8-20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32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规定,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1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或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公司债券;
的活动。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动。
2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
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 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
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
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承担连带责任。 有权要求公司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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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款的规定执行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3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决算方案; 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亏损方案; 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作出决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作 议;
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议;
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三)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包括承
项; 担的债务和费用)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
(十三)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
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人 关联交易;
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十四)审议批准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交易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 (十五)审议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连续十二
定的交易事项;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
(十五)审议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连续 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
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 的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 事项;
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及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及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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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4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议通过: 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连续十二个 (四)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购买或出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计总资产的 30%; 的 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六)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六)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七)股权激励计划;及 (七)股权激励计划;及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本章
文件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 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事项。
5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制定重大经营、投资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制定重大经营、投资决策
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制度,以明确公司重大 及重要财务决策制度,以明确公司重大交易事项
交易事项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 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受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财务资
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 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产的 50%以上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
为计算数据;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5,000 万元;
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人民币 5,000 万元; 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万元;
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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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500 万元; 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
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人民币 500 万元。 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除外) 万元。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除外)达
还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提交董事会审议:
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不超过 50%,该交易涉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产的 10%以上,不超过 50%。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
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1000 万元;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或绝对金额在人 的 50%。
民币 5,000 万元以下的;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万元;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的 50%,或绝对金额在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下的;
计净利润的 50%,或绝对金额在人民币 500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万元以下的; 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 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但不超过公司最 或绝对金额在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下的;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绝对金额在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
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下的;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超过 1,000 万元;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净资产的 50%,或绝对金额在人民币 5,000 万元
100 万元;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以下的;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或绝对金额在人民币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500 万元以下的。 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绝对值计算。 50%,或绝对金额在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下的。
上述的交易事项指: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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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 值计算。
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 (三) 上述的交易包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
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 的下列类型的事项:
债权或债务重组;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 1.购买或出售资产;
项目;签订许可协议;上交所认定的其他交 2.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易。 3.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无息借款、或委托贷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 款等);
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 4.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 5.租入或租出资产;
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对外投资(含委 7.赠与或受赠资产;
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 8.债权或债务重组;
担保以外各项中方向相反的两个相关交易 9.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时,应当按照其中单个方向的交易涉及指标 10.签订许可协议;
中较高者计算披露标准。 11.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且购买或者出售该股 权等);
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 12.上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本 (四) 上述交易不含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交易涉及的 1.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2.接受劳务;
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条第(一)项第 3 3.出售产品、商品;
目或第 5 目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4.提供劳务;
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人民币 0.05 元的,公 5.工程承包;
司可以向上交所申请豁免将该交易提交股东 6.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其他交易;
大会审议。 但资产置换中涉及本条第(四)项的,仍包含在
对于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交易, 内。
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提供具有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对外投资(含委托理
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以外
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 各项中方向相反的两个相关交易时,应当按照其
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截 中单个方向的交易涉及指标中较高者计算披露标
止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 准。
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 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股权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的
他非现金资产,公司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 公司股权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本条第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 (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
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 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
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 将该股权对应标的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
公司投资设立公司,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 基础,适用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
出资额为标准适用本条第(一)项和第(二) 因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项的规定。 等,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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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 照适用前款规定。
交易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 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条第(一)项第 4 项或
照交易类别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 第 6 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
累计计算的发生额达到本条第(一)项和第 绝对值低于人民币 0.05 元的,或公司发生受赠现
(二)项规定标准的,分别适用本条第(一) 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
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已经按照本条第(一) 有任何义务的交易,公司可以豁免将该交易提交
项和第(二)项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 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发生交易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标准,交
公司进行“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委 易标的为公司股权的,应该披露标的资产经会计
托理财”等之外的其他交易时,应当对相同 师事务所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会
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按照连续 计事务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应当为标准无保留意
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分别适用本条 见,审计截止日距审议相关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
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已经按照 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
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履行相关义务 公司发生交易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标准,交
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的,应当披露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 标的资产由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
产”交易,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若所涉 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
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 超过一年。
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公司投资设立公司,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
产 30%的,除应当披露并参照本条相关规定 额为标准适用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
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定。
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公司进行 “委托理财”等交易时,因交易频次
分之二以上通过。 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投资交易履行审议
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未达到本章程所规定的 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投资范围、额度及期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权限标准的,报总裁 限等进行合理预计,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的比例,
批准后实施。 适用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相关
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已经按照本条第
(一)项和第(二)项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
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进行“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委托
理财”等之外的其他交易时,应当对相同交易类
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计算的原则,分别适用本条第(一)项和第
(二)项的规定。已经按照本条第(一)项和第
(二)项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
计算范围。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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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若所涉及的资产
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除应当
披露并参照本条相关规定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外,
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未达到本章程所规定的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决策权限标准的,报总裁批准后实
施。
6 第一百六十二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 第一百六十二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定
意见。
7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
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送 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送并披露年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 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
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上海证监局和上交 月内向上海证监局和上交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
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 告。
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
内向上海证监局和上交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报告。 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8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 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
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 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
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续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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