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29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据港”) 拟使用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 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9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4,361,49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4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692,149,095.40 元。公司委托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 人民币 1,668,459,008.06 元(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人民币 23,690,087.34 元)。并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 310066580013001747883 的人民币账户内 。上述募集资金 人民币 1,692,149,095.40 元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承 销费、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25,445,740.25 元(其 中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1,416,379.41 元 ,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为 24,029,360.84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6,703,355.15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1/5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555 号《验 资报告》。 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人民币 1,668,459,008.06 元,实际支付了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 计 772,615.64 元,与《验资报告》披露的中介费及信息披露费 1,755,652.91 元 的 差 异 , 系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983,037.27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7,686,392.42 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元) 1 JN13-B 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202,000,000.00 74,249,094.44 2 ZH13-A 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275,500,000.00 216,844,799.18 3 云创互通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736,000,000.00 369,726,386.23 4 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520,000,000.00 519,947,611.89 合计 1,733,500,000.00 1,180,767,891.74 截 止 2022 年 7 月 31 日 ,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共 1,180,767,891.74元,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376,116,422.86元。 募集资金详细使用情况及进度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业务 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2/5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使用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 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如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 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 议程序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赞成 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之日起12个月(含)。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说明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3/5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 风险,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阅,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 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 使用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 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4/5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0 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