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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祥航空:关于201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2015-12-30  

						证券代码:603885       证券简称:吉祥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5-052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
     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46.23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22.82 元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7,711.44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15,622.26 万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46.23
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7,711.44 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6,500.00 万
元(含本数)。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或派
发现金股利的除权、除息或其他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或本次发行底价发
生调整的,若以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乘以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所得金额,大于本
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即 356,500.00 万元),则发行数量上限不作调整;
若以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乘以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所得金额,小于本次发行拟募
集资金总额上限,则发行数量上限可做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等相关公告。


    二、公司 2015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情况


    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数 56,8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13,600 万股。同时,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6.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4,080 万元。公司 2015 年三季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12 月 25 日,除权日为 2015
年 12 月 28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15 年 12 月 29 日。(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三
季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


    三、本次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 2015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调整如下:


    1、发行底价调整


    公司 2015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22.82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
数)=( 46.23 元/股-0.6 元/股)/(1+1)=22.82 元/股。


    2.发行数量调整


    公司 2015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22.82 元/股,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乘以调整前
的发行数量上限所得金额,小于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因此,保持募集
资金总额不变,本次发行数量应调整为不超过 15,622.26 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356,500.00 万元
÷22.82 元/股=15,622.26 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