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吉祥航空:“喜鹊到”物流平台所涉及的部分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2】第 0722 号2022-04-20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上海吉祥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无
        形资产-“喜鹊到”物流平台所涉及的部分资产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22】第 0722 号


                            (报告书及附件)
                              共1册 第1册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2 年 03 月 28 日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
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
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
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
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
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我们与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
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
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委托人应当对其提
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九、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
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并对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核查
验证,对已经发现的可能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进行了如
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
求。但我们仅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价值发表意见,我们无权对它们的法律权
属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本报告亦不得作为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文件使用。




                                                        【2022】第 0722 号- 2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目录 .............................................................................. 3
摘要 .............................................................................. 4
正文 .............................................................................. 5
一、       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5
         (一) 委托人概况 .........................................................................5
         (二) 产权持有人 .........................................................................6
         (三)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6
二、       评估目的 ......................................................................................................................................... 6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6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9
五、       评估基准日 ..................................................................................................................................... 9
六、       评估依据 ....................................................................................................................................... 10
         (一)      法律法规依据 ...................................................................... 10
         (二)      评估准则依据 ...................................................................... 10
         (三)      资产权属依据 ...................................................................... 11
         (四)      评估取价依据 ...................................................................... 11
         (五)      其他参考资料 ...................................................................... 11
七、       评估方法 ....................................................................................................................................... 11
         (一) 评估方法概述 ...................................................................... 11
         (二) 评估方法的选择 .................................................................... 12
         (三) 成本法介绍 ........................................................................ 12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3
九、       评估假设 ....................................................................................................................................... 15
         (一) 基本假设 .......................................................................... 15
         (二) 一般假设 .......................................................................... 15
十、       评估结论 ....................................................................................................................................... 16
         (一)      相关评估结果情况 .................................................................. 16
         (二)      评估结果差异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 16
         (三)      评估结论有效期 .................................................................... 17
         (四)      有关评估结论的其他说明 ............................................................ 17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17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8
十三、 评估报告日 ................................................................................................................................... 19




                                                                                                                     【2022】第 0722 号- 3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摘要

      上海吉祥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无形资产-“喜
                     鹊到”物流平台所涉及的部分资产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22】第 0722 号
                                       摘要


 特别提示: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
 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
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经
济行为所对应的评估对象进行了评估。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委托人:上海吉祥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产权持有人:上海吉祥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资产转让
    经济行为:上海吉祥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部分资产-“喜鹊到”物流
平台。
    评估对象:部分资产价值。
    评估范围:产权持有单位申报的部分资产,具体为"喜鹊到"物流平台,账面价值为
0.00元。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2年02月28日
    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本评估报告结论依据成本法的评估结果。
    评估结论:经评估,“喜鹊到”物流平台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238.00万元。大写:
人民币叁仟贰佰叁拾捌万元整。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内,即有效期截止 2023 年 2 月 27 日。
    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关注评估报告正文中所载明的评估假设以及期后重大事项对本
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恰当使用本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4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正文

         上海吉祥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无形资产-
                     “喜鹊到”物流平台所涉及的部分资产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22】第 0722 号
                                       正文


上海吉祥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
海吉祥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拟转让“喜鹊到”物流平台所涉及的无形资产于 2022 年 02 月
28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概况
    公司名称:上海吉祥航空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委托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N06Q9W
    公司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迎宾二路123号7号楼
    法定代表人:于成吉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有效期: 2018年01月30日至2068年01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货物装卸,供应链管理,普
通货物运输,电子商务,从事计算机技术领域内、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会展服务,工艺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及电子
产品的销售,停车场(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
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2】第 0722 号- 5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二) 产权持有人
    产权持有人同委托人。


     (三)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委托人、相关管理及监管
单位,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
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其他任何第三方均不能由于得到本资产评估报告而成为本资产评
估报告的合法使用人。


    二、 评估目的
    上海吉祥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部分资产-“喜鹊到”物流平台。本次
评估目的是反映上海吉祥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拟转让的部分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值,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部分资产价值。评估对象与拟实施的经济行为一致。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产权持有单位申报的部分资产,具体为"喜鹊到"物流平台,账面价值
为0.00元。无形资产未入账,由产权持有者负责申报。


    (三)委估资产的主要情况
    此次委估的“喜鹊到”物流平台(简称“鹊桥系统”)截止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零,
开发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历经1.0版本,2.0版本和3.0版本,不断更新迭代,目前
的3.0版本自2021年8月25日初步完成上线,截止评估基准日仍在不断维护、更新以及
改进的过程中。
    平台通过整合各家航空公司的运力以及各个地面仓储、运输等资源实现天网+地网
联合,为客户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及增值服务。鹊桥系统在全流程服务中需向市场终端



                                                         【2022】第 0722 号- 6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用户及供应商提供顺畅的订单下单、完整的在途信息、便捷的支付及产品推广。加强平
台运营人员对供应商质量管理、用户异常投诉处理、网络路由运营规划、信息数据采
集、供应商费用结算等提供便捷的信息工具,同时与供应商系统联调,实现彼此运营系
统间的信息数据交互。
    (1)平台目标市场
    高价值、远距离的货物运输是航空货运价值的最佳体现场景,所以平台的目标市
场将聚焦于高价值、远距离的货物运输。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出发点,打造行业型解决方
案(如电子产品、生鲜、跨境等领域)。
    (2)物流平台的目标客户
    平台目标客户的选择,分为三个层面:
    A.充分挖掘现有代理人需求,与代理人合作共赢。以航空服务为基础向链条的两
端延伸服务(如揽货、配送等服务)。
    B.以行业型 B 端用户(电子产品类、生鲜、电商平台等)为目标,打造面向 B 端用
户的行业解决方案
    C.将触角延伸到 C 端用户,面向 C 端用户提供相应的产品解决方案(如球包行李、
宠物等)。
    (3)平台价值
    当前,航空物流业务普遍存在信息化运用落户,信息岛之间互相孤立,不能够有效
互联互通,货物不能实时跟进可视。同时,服务同质化较为严重,基本为港到港服务模
式,客户需要在航空公司的货运系统里分别完成订舱、制单、交货、提货等环节,行业
信息化及重复多年的简单服务模式已不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
    物流平台的建成及商用,能够为客户带来更好的服务体验,省去之前订舱、制单等
繁冗环节,以后仅需要下订单,即可完成门到门的服务,提供货物实时可查。为客户提
供了更多定制化、智慧型服务,服务链条延伸,效率更高更便捷,是一种全新的航空货
运服务模式。
    截至基准日,平台研发过程中,已申请 34 个商标及 15 个软件著作权,权利人均
为上海吉祥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明细如下:
    (1)商标



                                                          【2022】第 0722 号- 7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序号              商标名称          证书号      类别     注册日期       有效期至    取得方式
  1     喜鹊到                 第 31637683 号    39、42   2019/3/14     2029/3/13    原始取得

  2     货计                   第 31637687 号    39、42   2019/3/14     2029/3/13    原始取得
  3     喜鹊到                 第 32556380 号     36      2019/4/7       2029/4/6    原始取得
  4     货计                   第 32556381 号     36      2019/4/7       2029/4/6    原始取得
  5     喜鹊宝                 第 32556325 号     36      2019/5/21     2029/5/20    原始取得
  6     喜鹊云科技             第 32556326 号     36      2019/5/21     2029/5/20    原始取得
  7     吉智                   第 31637685 号     39      2019/5/28     2029/5/27    原始取得
  8     喜鹊物联               第 37766980 号     12      2020/2/7       2030/2/6    原始取得
  9     图形                   第 37741979 号     12      2020/2/7       2030/2/6    原始取得
  10    喜鹊吉运               第 43382239 号     39      2020/9/14     2030/9/13    原始取得
  11    喜鹊吉运               第 43382243 号     35      2020/9/14     2030/9/13    原始取得
  12    喜粒                   第 43382255 号     38      2020/9/14     2030/9/13    原始取得
  13    喜鹊豆                 第 43382234 号     36      2020/9/7       2030/9/6    原始取得
  14    喜鹊豆                 第 43382254 号     38      2020/9/14     2030/9/13    原始取得
  15    喜鹊豆                 第 43382236 号      9      2020/9/14     2030/9/13    原始取得
  16    喜鹊豆                 第 43382241 号     35      2020/9/14     2030/9/13    原始取得
  17    喜鹊汇                 第 43382250 号     39      2020/9/21     2030/9/20    原始取得
  18    喜粒                   第 43382245 号      9      2020/9/21     2030/9/20    原始取得
  19    喜粒                   第 43382252 号     42      2020/9/21     2030/9/20    原始取得
  20    喜粒                   第 43382247 号     36      2020/10/7     2030/10/6    原始取得
  21    喜鹊豆                 第 43382253 号     42      2020/10/7     2030/10/6    原始取得
  22    鹊桥汇                 第 43382248A 号    39      2020/10/7     2030/10/6    原始取得
  23    喜鹊图形(方头长脚)   第 46901102 号     12      2021/3/14     2031/3/13    原始取得
  24    喜鹊图形(圆头长脚)   第 47150686 号     12      2021/3/14     2031/3/13    原始取得
  25    喜鹊图形(方头方脚)   第 47150687 号     12      2021/3/14     2031/3/13    原始取得
  26    喜鹊信条               第 51956902 号     35      2021/8/21     2031/8/20    原始取得
  27    喜鹊信条               第 51956904 号     36      2021/8/21     2031/8/20    原始取得
  28    喜条                   第 51956905 号     36      2021/8/21     2031/8/20    原始取得
  29    喜鹊图形               第 56956847 号     16      2021/12/28    2031/12/27   原始取得
  30    喜鹊图形               第 56956848 号     35      2021/12/28    2031/12/27   原始取得
  31    喜鹊图形               第 56956849 号     12      2021/12/28    2031/12/27   原始取得
  32    喜鹊拍                 第 57743176 号     35      2022/1/28     2032/1/27    原始取得
  33    鹊是好货               第 57743177 号     35      2022/1/28     2032/1/27    原始取得
  34    图形                   018475820          39      2021/9/29     2031/5/21    原始取得



       (2)软件著作权




                                                                     【2022】第 0722 号- 8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序号               软件名称               首次发表时间   开发完成日期      登记号       权利取得方式
  1      喜鹊到产品管理系统 V1.0            2019/11/1      2019/11/1     2020SR1696302     原始取得
  2      喜鹊到价格管理系统 V1.0            2019/11/15     2019/11/15    2020SR1696303     原始取得
  3      喜鹊到下单系统 V1.0                2019/11/30     2019/11/30    2020SR1696426     原始取得
  4      喜鹊到数据分析系统 V1.0            2020/7/15      2020/7/15     2021SR0004056     原始取得
  5      喜鹊到软件(IOS 版)V1.0           2020/7/15      2020/7/15     2021SR0004057     原始取得
  6      喜鹊到软件(Android 版)V1.0       2020/7/15      2020/7/15     2021SR0004058     原始取得
  7      喜鹊到小程序平台 V1.0              2020/7/15      2020/7/15     2021SR0141768     原始取得
  8      喜鹊汇产品管理系统 V1.0            2020/7/15      2010/4/30     2021SR0142229     原始取得
  9      喜鹊汇价格管理系统 V1.0            2020/7/15      2011/12/30    2021SR0142230     原始取得
  10     喜鹊汇下单系统 V1.0                2020/7/15      2011/12/30    2021SR0148434     原始取得
  11     喜鹊汇小程序平台 V1.0              2020/7/15      2011/8/30     2021SR0148460     原始取得
  12     喜鹊到账务管理系统 V1.0            2020/7/15      2011/2/28     2021SR0303163     原始取得
  13     喜鹊到航空代理订舱下单系统 V1.0    2020/7/15      2011/5/31     2021SR0312535     原始取得
  14     喜鹊到供应商管理系统 V1.0          2020/7/15      2013/1/21     2021SR0312536     原始取得
  15     喜鹊到客户管理系统 V1.0            2020/7/15      2013/6/21     2021SR0312619     原始取得


        由于该部分商标和软件著作权均为研发平台过程中形成的附属无形资产,与平台
的经营相关,且取得该无形资产的相关的人工、材料费已在平台的历史重置成本中计
算,故此次合并进入整个系统的价值中评估。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
        本资产评估报告无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情况。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
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公平交易”是指在没有特定或特殊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即假设在互无关
系且独立行事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


       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02 月 28 日。
        评估基准日是在综合考虑经济行为实施的需要、会计期末资料提供的便利,以及
评估基准日前后利率和汇率的变化情况,由资产评估师与委托人协商后确定。



                                                                            【2022】第 0722 号- 9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六、 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情况具体如下:
     (一)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3.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发布,财政部令第97号
修改);
     4. 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1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
号,依据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修订);
     6.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第[2016]36号);
     7.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8.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39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11. 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 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2022】第 0722 号- 1 0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8.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9.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0.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1.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三) 资产权属依据
     1. 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记账凭证;
     2. 其他资产权属证明资料。


     (四) 评估取价依据
     1. 产权持有人及其管理层提供的评估基准日无形资产研发明细、账册与凭证以
及资产评估申报表;
     2. 资产评估师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五) 其他参考资料
     1. 《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版);
     2. 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区域市场及企业统计分析资料;
     3.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技术统计资料;
     4. 其他相关参考资料。


    七、 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概述
    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通常有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
    所谓成本法就是根据无形资产的成本来确定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这里的成本是
指重置成本,就是将当时所耗用的材料、人工等开支和费用用现在的价格来进行计算


                                                      【2022】第 0722 号- 1 1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而求得的成本,或者是用现在的方法来取得相同功能的无形资产所需消耗的成本。
    市场法就是根据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经过适当的调整,来确定无形资产价值的
方法。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尚不成熟,无形资产的交易更少,因此无形资产评估中市场
法的使用也很少。同样的,本次评估中涉及的自研软件平台转让的公开案例也比较少
见,故此次不采用市场法评估。
    收益法是将无形资产在未来收益期内产生的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
来求得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其中,收益法途径下的评估方法有:许可费节省法、增量
收益法、超额收益法等。该物流平台系统现在处在试运行期,还在招揽客户资源的阶
段,尚未对平台使用费进行定价。且价格还需根据行业、试运行阶段综合考虑,不能准
确预测未来的收益,故此次不采用收益法。


     (二) 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资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经分析,委托人所拥有的物流平
台在开发期间所消耗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此次可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三) 成本法介绍
    根据形成无形资产的全部投入,考虑无形资产价值与成本的相关程度,通过计算
其合理的成本、利润和相关税费后确定其重置成本,并考虑其贬值因素后得到评估对
象无形资产市场价值。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合理利润
    A.直接成本主要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专用设备费、资料费、咨询鉴定费等.
    B.间接成本主要包括管理费、非专用设备折旧费等。
    C.合理利润在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的基础上,参考行业投入资本回报率来确定。
    ②无形资产贬值率的确定
    由于社会的发展等客观原因,软件的使用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因此导
致其价值也会减少。由于本次截止评估基准日,该平台仍在不断更新维护过程中,本次
不考虑贬值率问题。



                                                       【2022】第 0722 号- 1 2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为了佐证历史重置成本的合理性,此次还采用 COCOMOII 模型计算。它是一种精确、
易于使用的,基于模型的成本估算方法。
    基本公式:

                             V = P  (1  贬值率)

                                  V  软件评估值

                               P  软件重置成本

           贬值率=1  (尚可使用年限) ÷ (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P = (C1 + C2 )  (1+ )

                               C1  软件开发成本

                               C2  软件维护成本

                          软件行业平均成本费用利润率

                              C1 = ( + B)  (1+R)

                             A  软件开发人员费用

                         B  软件开发中耗费的机时费用

                     R  其他费用率(经管折旧资料差旅水电)
                                    A= MW
                            M  工作量单位:人﹒月

                      W  软件开发人员工资水平单元:元/月
                                   C2 = C1  γ
                               软件成本维护参数
    根据 COCOMOII 模型确定计算机软件开发工作量 M:
                                    M = αβK 
                         α  软件的社会平均生产率参数

                              β  工作量修正系数

                       K  软件源程序指令行数单位:千行

                             b  社会平均规模指数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022】第 0722 号- 1 3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我们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以及国家资产评估的相关原则和规定,实施了本项目
的评估程序。整个评估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 评估准备阶段
       1. 接受本项目委托后,即与委托人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和评估对象范围、
评估基准日等问题进行了解并协商一致,订立业务委托合同,并编制本项目的资产评
估计划。
       2. 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清查,指导并协助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的申报工作,以及准备
资产评估所需的各项文件和资料。
    (二) 现场评估阶段
    根据本次项目整体时间安排,现场评估调查工作阶段是2022年3月下旬。经选择本
次评估适用的评估方法后,主要进行了以下现场评估程序:
    1. 对企业申报的评估范围内资产和相关资料进行核查验证:
    (1)听取委托人及被增资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
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相关内部制度、经营状况、资产使用状态等情况;
    (2)查阅收集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对产权持有人提供的权属资料
进行查验,核实资产权属情况。统计瑕疵资产情况,请产权持有人核实并确认这些资产
权属是否属于企业、是否存在产权纠纷;
    (3)根据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分析拟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
法;
    (4)对所涉及到的无形资产,了解其成本构成、历史及未来的收益情况,对应产
品的市场状况等相关信息。
    (三) 评估结论汇总阶段
    对现场评估调查阶段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地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
算的依据;根据选定的评估方法,选取正确的计算公式和合理的评估参数,形成初步估
算成果;并在确认评估资产范围中没有发生重复评估和遗漏评估的情况下,汇总形成
初步评估结论,并进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分析。
    (四) 编制提交报告阶段
    在前述工作基础上,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与委托人就初步评估报告内容沟通



                                                         【2022】第 0722 号- 1 4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交换意见,并在全面考虑相关意见沟通情况后,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经履
行完毕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后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 评估假设
    本项目评估中,资产评估师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 基本假设
    1. 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资产
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价值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
前提假设。
    2. 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
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
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
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
进行。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 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
    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
的资产使用用途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假定被评估范围内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
假定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
用条件。


     (二) 一般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政
策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亦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
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2)本次评估没有考虑产权持有人及其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
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结论的影响。



                                                       【2022】第 0722 号- 1 5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3)假设产权持有人所在地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财税
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汇率等金融政策基本稳定。

    (4)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
价以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所在地有效价格为依据。

    本报告评估结果的计算是以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和评估报告对评估对象
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为依据进行。本次评估认定这些假设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
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 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我们本着独立、公正和客观的原则及执行了必要
的评估程序,在本报告所述之评估目的、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下,得到纳入评估范围的
无形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
     (一) 相关评估结果情况
    1.重置成本法评估值
    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2 月 28 日,上述各项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采
用成本法,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3,238.00 万元。

    2.成本法-COCOMOⅡ模型评估值
    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2 月 28 日,上述各项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采
用成本法-COCOMOⅡ,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3,000.30 万元。

     (二) 评估结果差异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作价出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无形资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经分析,因 COCOMOⅡ模型涉
及参数较多,不确定性较高,但是委估物流平台研发过程中所消耗的成本能够可靠的
计量,通过以上分析,我们选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产权持有单位拟转让无
形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

    故在评估基准日,在上述各项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委估物流平台的价值为人
民币 3,238.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贰佰叁拾捌万元整)。



                                                         【2022】第 0722 号- 1 6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
     (三) 评估结论有效期
    依据现行评估准则规定,本评估报告揭示的评估结论在本报告载明的评估假设没
有重大变化的基础上,且通常只有当经济行为实施日与评估基准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
才可以使用本评估报告结论,即评估结论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2022年02月28日至2023
年2月27日。
    超过上述评估结论有效期时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结论。
     (四) 有关评估结论的其他说明
    评估基准日以后的评估结论有效期内,如果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
发生变化时,委托人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
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实施经济行为时应给予
充分考虑。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评估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评估报告时,应关注以下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
的影响,并在依据本报告自行决策、实施经济行为时给予充分考虑:
    (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本次评估资产权属资料基本完整,资产评估师未发现存在明显的产权瑕疵事项。
产权持有人亦明确说明不存在产权瑕疵事项。
    (二)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说明:
    无。
    (三)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资产评估师未获悉委估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
因素。产权持有人亦明确说明不存在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事项。
    (四)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2022】第 0722 号- 1 7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无。
      (五)重大期后事项:
      评估基准日至本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之间,产权持有人已明确告知不存在重大期
后事项。
      (六)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
说明:
      无。
      (七)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
关系:
      企业未申报相关事项。评估师通过现场调查,亦未发现相关事项。但基于资产评估
师核查手段的局限性,以及担保、或有负债(资产)等形成的隐蔽性,评估机构不能对
该公司是否有上述事项发表确定性意见。
      (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
形:
      此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我们未发现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
疵事项。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
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评估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时,应当充分关注前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
论的影响。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限于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和经济行为的用途使用。
       (二)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
任。
       (三) 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



                                                         【2022】第 0722 号- 1 8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报告的使
用人。
     (四)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
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 本资产评估报告包含若干附件及评估明细表,所有附件及评估明细表亦构
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应与本报告正文同时使用才有效。对被用于使用范围以
外的用途,如被出示给非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或是通过其他途径掌握本报告的非资产
评估报告使用人,本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对此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不因本报告
而提供进一步的咨询,亦不提供证词、出席法庭或其他法律诉讼过程中的耹讯,并保留
向非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追究由此造成损失的权利。
     (六) 本资产评估报告内容的解释权属本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
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均无权解释;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
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经本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后,并征得本评估机构、签字
评估师书面同意。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 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是评估结论形成的日期,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2年03月28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2022】第 0722 号- 1 9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本页无正文)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小敏




 签字资产评估师
                                 孙业林




                                 张静静




 评估报告日                      2022 年 03 月 28 日

               公司地址     200050 中国上海市延安西路 889 号太平洋企业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     021-52402166(总机)   021-62252086(传真)
                     网址   www.dongzhou.com.cn




                                                                 【2022】第 0722 号- 2 0 -
资产评估报告
【2022】第 072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附件)


 项目名称            上海吉祥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无形资产-“喜鹊
                     到”物流平台所涉及的部分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东洲评报字【2022】第 0722 号


 序号                附件名称


 1. 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
 2. 资产占有方承诺函
 3.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4.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5.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6. 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
 7. 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8. 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详见报告书正文十、
     评估结论部分)




                                                           【2022】第 0722 号- 2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