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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祥航空: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18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889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    1-3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3]008899 号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
航空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吉祥航空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吉祥航空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
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吉祥
航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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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3]008899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吉祥航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吉祥航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吉祥航空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吉祥航空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万富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静瑜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第2页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412 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47,861,111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3.32
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3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3,301,509,998.52 元,扣除发行费用
17,000,372.70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3,284,509,625.82 元。
    截止 2022 年 8 月 3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49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899,126,571.83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0.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99,126,571.83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899,126,571.83
元;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1,385,000,000.00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及发行费
用税费等的净额 4,445,229.08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4,828,283.07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
经本公司 2022 年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徐汇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金桥支行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普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金桥支行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
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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