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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澳股份:新澳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901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29 家
2020 年上市公司
                      审计收费总额                          5.7 亿元
(含 A、B 股)审
     计情况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涉及主要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
                                                              395 家
                        市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近三年签
                                                                       何时开始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署或复核
项目组成                                                               为本公司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上市公司
员                                                                     提供审计
                               师          公司审计        业                      审计报告
                                                                         服务
                                                                                     情况
项目合伙                                                                          [注 1]
              陈志维        2005 年         2003 年     2005 年         2011 年
人
                                                                                  [注 1]
              陈志维        2005 年        2003 年      2005 年        2011 年
签字注册
会计师
              沈晓燕        2013 年        2009 年      2013 年        2018 年    [注 2]
质量控制
              卢玲玉        2015 年         2012 年     2015 年         2022 年   [注 3]
复核人
          [注 1]2021 年度签署新澳股份、电光科技、水晶光电、蓝特光学、威星智能
    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度签署宁波联合、新澳股份、电光科技、水晶光电、
    威星智能 2019 年度审计报告。2019 年度签署宁波联合、中来股份、威星智能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注 2]2021 年度签署威星智能 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度签署威星智能
    2019 年度审计报告。2019 年度签署新澳股份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注 3]2021 年度签署若羽臣、南网能源 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度签署
    浩云科技 2019 年度审计报告。2019 年度签署浩云科技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齐晓丽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因其工作调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
    告及内控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为卢玲玉。
          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
    响。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日期        处理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情况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1        陈志维       2019 年 12 月   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监管局   司 2017 年年报审计项目涉
                                                                  及会计差错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计费
          2021 年财务审计报酬为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 25 万元,两项
    合计为 105 万元。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与上一期相同。审计定
    价综合考虑资产总额、审计工作量及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公司
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
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
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
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我们同意将《关于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是一家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
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均为一年。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核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协商决定。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