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股份:新澳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04-14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5,403.94 元,全部为公司(包
括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年末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
权益)的 28.17%。上述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批准,未超过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担保总额度。
2、除上述担保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其他公司担保提供保证及担保的
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截至 2022 年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 2022 年度除对子公司外,亦不存在对
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