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仙谷: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9-019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寿仙谷”)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预计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4 日、2018 年 5 月 4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中药饮片生产线建
设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都调整为 2020 年 5 月 4
日。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0 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3,49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0,332.30 万
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新股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516.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816.3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7]第 ZF10516 号)。
根据《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18,144.42 18,144.4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6,961.22 10,857.82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3,814.06 3,814.06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6,000.00 3,000.00
合 计 44,919.70 35,816.30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
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
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已投资金额
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18,144.42 5,547.00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857.82 11,127.77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3,814.06 2,660.25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3,000.00 3,000.00
合 计 35,816.30 22,335.02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到预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可达到
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2019 年 5 月 4 日 2020 年 5 月 4 日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018 年 5 月 4 日 2020 年 5 月 4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由寿仙谷全资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
司组织实施,建设期为 24 个月。由于该募投项目设计时间较早,公司在积极推
进项目建设的同时,对原设计规划进行了阶段性的调整优化,同时,该项目整体
工程量较大,故相关生产线的建设周期有所延长。现公司结合该项目的实施进度
及验收审批预计情况,决定将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0 年 5 月
4 日。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由寿仙谷组织实施,建设期为 12 个月。受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在综合考虑整体技术创新需求的基础
上,对专用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安排相对谨慎。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
资金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拟将研发中心扩建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0 年 5 月 4 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市场情况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
决定,虽然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公司并未改变项目的投向,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审批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中药饮片
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都调整为 2020
年 5 月 4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中药饮片生产
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都调整为 2020 年 5
月 4 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