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寿仙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2020-04-02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寿仙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并指导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现将委员会 2019 年度工作汇
  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翰林先生、张轶男女士和董事郑
  化先女士组成,由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股东
  大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选举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韩海敏先生、张轶男女士、郑化先女士为委员会成员,其中韩海敏先生担任
  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各位委员切实履行了忠实义务
  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和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
  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1、《寿仙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寿仙谷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 3 月 27 日   委员会 2019 年第一   3、《寿仙谷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次会议               4、《寿仙谷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5、《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4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
                      委员会 2019 年第一   告》
                      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
2019 年 8 月 26 日    委员会 2019 年第二
                                           告》(全文及摘要)
                      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三季度报
2019 年 10 月 28 日   委员会 2019 年第三
                                           告》
                      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各位委员在经过调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2018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公正、客观的评估总结,认为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能够在约定时限内较
  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位委员认真审
  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
  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
  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经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
  了认真的审阅,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系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或舞弊行为以及其他重大错误的情形,不存在
  重大的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控部门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完
成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各位委员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专业优
势,积极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委员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
起了一套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本年度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保障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
相关方保持了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并积极协调各方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切实保障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按照既定的时间和计划及时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寿仙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了忠
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在推动公司内控管理水平的提高与防范经营风险,健全财务
管理与合法合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