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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寿仙谷: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0-06-23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0-05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
                   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658
号文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6,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人民币,共 3,600,000 张,期限为 6 年。扣除公司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所支付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9,155,660.3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0]第 ZF10574 号《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3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
饮片”)、全资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药业”)。
该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可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总额      资金金额        金净额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
 1                                     22,426.98     22,426.98     21,750.00   寿仙谷饮片
      品建设项目(基本建设)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
 2                             14,483.29             13,573.02     13,165.57   寿仙谷药业
      品建设项目(生产线建设)
             合   计                   36,910.27     36,000.00     34,915.57

     三、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寿仙谷饮片、寿仙谷药业以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
项目。其中向寿仙谷饮片增资或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7,500,000.00 元,
向寿仙谷药业增资或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1,655,660.38 元。
     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拟投入募集资金范围内,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实施主体增资
或提供借款,增资或提供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借款利率参照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平均利率,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增资或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
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上
述增资或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四、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236807125615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黄龙工业区

注册资本               12,99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明焱

成立日期               2008年9月25日

股东构成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23753960591D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商城路10号

注册资本           12,99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振宇

成立日期           2003年8月27日

股东构成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食品生产(具体经营范围详见许可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
                   品的批发、零售(具体经营范围详见许可证)。 中药材新品种、新技
                   术的研究、开发;中医药中间体的研究、开发;中药材培育、种植、
经营范围
                   推广、销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文具用品的零售;化妆品、食品、
                   药品的检测服务(凭有效的资质经营);化妆品、洗涤用品的生产、销
                   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非医疗性健康知识咨询服务。

    五、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寿仙谷饮片和寿仙谷药业提供增资或借款,是基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
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寿仙谷饮片和寿仙谷药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
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寿仙谷饮片、工商银行武义支行、国信证券共同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寿仙谷药业、中
国银行武义支行、国信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施监管,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七、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向此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暨公司全资子公司寿仙谷饮片、寿仙谷药业以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
目。其中向寿仙谷饮片增资或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7,500,000.00 元,
向寿仙谷药业增资或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1,655,660.38 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向此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暨公司全资子公司寿仙谷饮片、寿仙谷药业以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
目。其中向寿仙谷饮片增资或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7,500,000.00 元,
向寿仙谷药业增资或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1,655,660.38 元。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寿仙谷饮片和全资子公司寿仙谷药业,使用募
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寿
仙谷饮片增资或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7,500,000.00 元,向寿仙谷药业
增资或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1,655,660.38 元,实施募投项目经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
决策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事项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