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寿仙谷: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25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房屋租赁实质为杭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寿仙谷”)
向公司董事郑化先女士及其配偶李光先生租赁房屋,系基于公司专卖店经营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房屋租
赁的定价政策是以房屋所在地的市场租赁价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所
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
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杭州寿仙谷向公司董事郑化先女士及其配偶李光先
生租赁房屋,用于公司专卖店经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