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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寿仙谷:寿仙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2022-11-17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2-079
债券代码:113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发行人”或“公
司”)公开发行 39,8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寿 22 转
债”,代码“113660”)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6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
书摘要及公告已刊登在 2022 年 11 月 15 日(T-2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投
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
关资料。

    寿仙谷和国信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指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
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参与本次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

                                  6-1
站(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可转债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
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
优先配售证券,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均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
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2年11月17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
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未发生调整。《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披露的原股
东优先配售比例为0.002055手/股。截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日),
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因此优先配售比例未发生变化。原股
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请原股东于股
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寿仙配债”的可配余额,作好相应资
金安排。
    (3)寿仙谷现有A股总股本197,202,978股,除回购专户3,585,000股外总股
本为193,617,978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A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
转债上限总额为398,000手,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100%。

    2、本次发行 39,8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98 万张,
39.8 万手,按面值发行。

    3、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

                                    6-2
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上发
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16 日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055 元面值可转
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转换成手数,每 1 手为一个申
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055 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
认购的可转债数量。所有原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
码为“753896”,配售简称为“寿仙配债”。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
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
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

    5 、 社 会 公众 投 资 者通 过 上 交 所交 易 系 统参 加 网 上 申购 , 申 购代 码 为
“754896”,申购简称为“寿仙发债”。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 千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
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
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
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
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
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对
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 2022 年 11 月 22 日
前(含 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6、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6-3
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
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

    认购金额不足 39,8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39,800 万元,
主承销商根据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
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
额为 11,94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
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
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7、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1 月 16 日(T-1 日),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8、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2 年 11 月
17 日(T 日)。

    9、本次发行的寿 22 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寿 22 转债上
市首日即可交易。

    10、上交所已制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
必备条款》。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
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风险
揭示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申购或者买入委托,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
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用前述要求。

    1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关于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详细阅读 2022 年 11 月 15 日(T-2 日)
刊登的《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披露于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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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优先配售数量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的寿仙谷数量按每股配售 2.055 元面值可
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成手数,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055 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
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2、有关优先配售的重要时间

    (1)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1 月 16 日(T-1 日);

    (2)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22 年 11 月 17 日(T 日)9:30-11:30,
13:00-1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原股东优先配售缴款时间:2022
年 11 月 17 日(T 日)。

    3、原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 售代码为
“753896”,配售简称为“寿仙配债”。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2)认购 1 手“寿仙配债”的认购价格为 1,000 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
位为 1 手(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3)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
其实际认购量获购寿 22 转债,请原股东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寿仙配债”的可
配余额。

    (4)认购程序

    ①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

    ②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
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

                                    6-5
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
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③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
定办理委托手续。

    ④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原 A 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5、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1、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22 年 11 月 17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
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
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
报,不得撤单。

    2、申购代码为“754896”,申购简称为“寿仙发债”。每个证券账户的最
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
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 千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
购无效。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
购金额。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
为申购。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
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6-6
日日终为准。

    5、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6、投资者在 T 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可转债。如网上有效申
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在公证部门监督下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
摇号抽签,按摇号抽签结果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 手。网
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1 月 2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
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
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
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向网上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9,800 万
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39,800 万元,主承销商根据原股东优先
认购和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
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1,940 万元。当包销
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
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


                                  6-7
报告。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 12 号

         电话:0579-87622285

         联系人:刘国芳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电话:0755-8198113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7 日




                                     6-8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9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