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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创智能: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8-075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预案》等相关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
2018 年 1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报刊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
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
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合法债权
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
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18 年 11 月 9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3 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2、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申报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 2 号公司证券部
办公室
    3、联系人:张彩芹、耿建
    4、联系电话:0571-28057366
    5、传真号码: 0571-28028609
    6、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