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4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93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9,569,5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2.245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邦毅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董事吕婕、傅建中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罗邦毅 228,623,573 99.5879 是
1.02 吴仁波 228,623,573 99.5879 是
1.03 吕婕 228,623,571 99.5879 是
1.04 张彩芹 228,623,571 99.5879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袁坚刚 228,623,571 99.5879 是
2.02 曹衍龙 228,623,571 99.5879 是
2.03 胡旭东 228,623,571 99.5879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汪建萍 228,623,571 99.5879 是
3.02 丁佳妙 228,623,571 99.5879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 (%)
1.00 关 于选 举董事 的
议案
1.01 罗邦毅 12,343,573 92.8820
1.02 吴仁波 12,343,573 92.8820
1.03 吕婕 12,343,571 92.8820
1.04 张彩芹 12,343,571 92.8820
2.00 关 于选 举独立 董
事的议案
2.01 袁坚刚 12,343,571 92.8820
2.02 曹衍龙 12,343,571 92.8820
2.03 胡旭东 12,343,571 92.8820
3.00 关 于选 举监事 的
议案
3.01 汪建萍 12,343,571 92.8820
3.02 丁佳妙 12,343,571 92.882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事项,均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琦、吕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