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4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
独立董事对提前赎回“永创转债”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提前赎回,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规定,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永创转债”全部赎回。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袁坚刚、曹衍龙、胡旭东
2021 年 6 月 3 日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坚刚 胡旭东 曹衍龙
2021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