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04-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永创
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证
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本次预计金
本年年初至披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金 露日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际发生金额
类别 额 累计已发生的 生金额
差异较大的
交易金额
原因
Youngsun Pack
14,000,000.00 2,665,780.10 15,027,361.12 -
B.V.
四川卡库机器
向关联方
人科技有限公 2,000,000.00 266,228.32 1,041,026.55 -
销售产
司
品、商品、
滁州市富乐文 2022 年 10
服务
精密机械制造 10,000,000.00 2,682,486.5 753,719.72 月新增关联
有限公司 方
小计 26,000,000.00 5,614,494.92 16,822,107.39 -
向关联方 罗邦毅 331,223.14 94,619.42 331,223.14 -
租赁房屋 小计 331,223.14 94,619.42 331,223.14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罗邦毅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 11.17%股份,且为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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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司 6.2%股份的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2、Youngsun Pack B.V.的基本情况及与公司关联关系。
(1)Youngsun Pack B.V.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Youngsun Pack B.V.
成立时间:1984 年 6 月 25 日
授权资本:45,400 欧元
实收资本:16,344 欧元
执行董事:RJW Harmeling
住所:荷兰瓦尔韦克
股东构成:RJW Harmeling B.V.持股 83.33%,公司持股 16.67%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包装设备的销售
(2)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
Youngsun Pack B.V.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16.67%股权。
3、四川卡库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卡库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DEXT78R
注册资本:128.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冉浩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北段 366 号 1
栋3楼1号
主营业务:工业机器人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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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冉浩持股 48.9%、杭州永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0%、张力伟持股
13.3%、尹菲持股 7.8%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4、滁州市富乐文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滁州市富乐文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2MA2RU49826
注册资本:336.16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应水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中学路 28 号
主营业务:机械、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塑料制品、
橡胶制品、五金配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
股权结构:黄应水持股 60%、廊坊百冠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持股 15%、刘刚
持股 12.5%、翟英鹏持股 12.5%
注:上述信息为滁州市富乐文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当前实际最新情况,部分变更尚未
完成工商登记。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子公司Youngsun Pack Germany GmbH于2014年3月6日,与罗邦毅签
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德国克雷菲尔德Heinrich-Malina-Strabe 105, 47809
Krefeld,总面积2,236平方米的房屋,租赁定价按照德国克雷菲尔德当地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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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水平,定价公允。
2、公司预计向Youngsun Pack B.V.、四川卡库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滁州市
富乐文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销售包装机械设备、工业机器人、机械配件等产品,
采取市场化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1)公司向参股子公司销售包装设备,是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
主要是通过参股子公司拓展国内外市场销售。
(2)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罗邦毅租赁房屋,主要用作德国子公司的生产办公
用地。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遵循
了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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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
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计委员会发表的意见
公司在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预计在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
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
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
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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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 舟 郑光炼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