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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博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19-010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高性能外加剂建设项目。
       新项目名称: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金额
       52,274.11 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565.47 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19 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概况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博特”或“公司”)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1830 号《关于核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600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9.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85,5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6,477,624.7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29,042,375.2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永拓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京永验字[2017]第 210091 号验

资报告。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5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备案情况
 号                                             资金投资额
        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产业                                泰发改投(2015)274
 1                                  52,274.11     29,000.00
        基地建设项目                                          号
        建筑和混凝土特种工程材                                句发经投(2015)125
 2                                  23,843.85      9,800.00
        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号
                                                              呼发改综合(2014)
 3      高性能外加剂建设项目         9,881.08      5,500.00
                                                              157 号
        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研发
 4                                   7,726.70      2,000.00   3201151503749
        中心改造项目
 5      偿还银行贷款                30,000.00     16,604.24

                 合计              123,725.74     62,904.24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性能外加剂建设项目。该项目已投入募
集资金 2,934.53 万元。公司拟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565.47 万元用于
前述募投项目中的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本次变更系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高性能外加剂建设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计划总投资 9,881.08 万元,
其中建设投资 8,090.98 万元,流动资金 1,790.10 万元。项目主要产品为聚羧酸
系高性能减水剂,设计产能 20 万吨,包括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15 万吨、萘系
高效减水剂 4 万吨等。项目备案号为呼发改综合(2014)157 号,实施主体为本
公司子公司新疆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目前项目一期工程已经竣工,建成 15 万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生产线并
已投入生产。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934.53 万元,占募
集资金总额的 4.28%。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565.47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
额 3.74%。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新疆地区受宏观经济影响,混凝土使用方量有所下降。根据中国水泥网统计,
新疆地区建筑行业 2018 年上半年混凝土使用方量相较于 2017 年同期下降 20%。
加之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放缓,混凝土外加剂需求量有所下降。基于对现
阶段新疆市场分析及对未来新疆地区基础建设发展趋势的判断,公司认为新疆苏
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外加剂产能可以满足近期新疆市场的需求,暂
无继续增加生产线的必要,因此决定终止项目二期萘系高效减水剂等生产线的建
设。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是基于新疆当地区域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生
产经营情况做出的,符合当前市场环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三、变更后的项目具体内容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该项
目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项目建设主体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期为 36 个月,计划总投资 52,274.11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43,148.48
万元,流动资金 9,125.63 万元。项目主要产品为高效减水剂,设计产能 65 万吨,
主要产品为萘系高效减水剂 30 万吨、脂肪族系高效减水剂 20 万吨、氨基磺酸盐
系高效减水剂 10 万吨等。项目预计投资回报期为 6.59 年(税前),预计内部收
益率为 27.4%。

   目 前该项目主体已基本建 成并进入生产阶段。项 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29,000.00 万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24,993.79
万元。该项目尚有 8,100.54 万元建设尾款待支付。公司计划将变更后的募集资
金用于该项目尾款的支付。

   四、变更后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系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总体风险可控,但仍可能受到下列风险因素影响:

   1、宏观经济风险。如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要调整或宏观经济出现波
动,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可能因此受到影响,无法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

   2、市场风险。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项目产品价格可能出现下滑,无
法实现预期盈利水平。

   3、技术风险。受潜在的技术进步因素影响,如果项目技术不能及时跟进并
保持领先性,则可能面临技术被赶超或替代的风险。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决策程序情况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原高性能外加剂建设项目变
更为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化而做出的相应调整,变
更后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战略规划,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变更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本次变更首发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并结合公司的发展
规划需要而做出的,本次募投变更系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苏博特本次变更首发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