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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博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19-029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江苏苏博特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因激励对象刘茂芳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3万股,回购价格为8.69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俊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
集了投票权,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自 2018年6月7日起通过内网发布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 2018 年6月7日至 2018 年6月17日。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披露了《江
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6月25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
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国浩
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法律意见书》。
    6、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等规定,因激励对象刘茂芳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本次回购不涉及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
    (三)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3万股。
    (四)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69元/股,回购总金额为26.07万元,全部为公
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1,690,000          -30,000   181,66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8,950,000               0    128,950,000
    总计                   310,640,000          -30,000   310,610,000


    四、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   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刘茂芳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进行回购
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
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激励对象刘茂芳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
相关规定,流程合规。全体独立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全部股份。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和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