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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博特:独立意见2020-09-16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
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相关
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
意见。
     1、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15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
 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
 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
 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
 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薪
 酬考核体系,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
 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有利于提高公司业绩,
 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二、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助于降低公
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世翁以也




                                                         2020年9月15日
 (本页无正文, 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   俊              己年尺/




                                                          2020年9月15日
 (本页无正文, 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z




钱承林仰轩非/




                                                         2020 年 9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