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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博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2-050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 22 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8,777.87万元。符合募集
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1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8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900.00 万元(含税金额)后
的募集资金为 79,1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

行(691794156)。另减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专项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

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471.90 万元(含税金额)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8,628.1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永拓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永证验字(2022)第 210023 号《验资

报告》。
    截止 2022 年 7 月 19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                            项目金额
          募投项目                                       银行账号
                                      行                                    (万元)


年产 37 万吨高性能土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0899991013002406939    17,500.00
工程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          司南京东山支行




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501013402006202     19,000.00
材料建设项目(一期)            司南京城中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
                              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   93090078801200001562     11,200.00
业化基地项目(一期)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25903004810608         8,500.00
                                司南京江宁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补充流动资金                                           528777934172         22,900.00
                                司南京江宁支行

                                    合计                                    79,100.00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37 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产业
 1                                                   19,771.00               17,500.00
        化基地项目
        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建设项
 2                                                   26,198.68               19,000.00
        目(一期)
        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基地项
 3                                                   12,133.40               11,200.00
        目(一期)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9,656.00                8,5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3,800.00               23,800.00
                      合计                           91,559.08                  80,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8,585.8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自筹资金实际投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号                                     额            入金额
        年产 37 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材
 1                                       19,771.00         1,270.70             1,270.70
              料产业化基地项目
         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
 2                                       26,198.68         6,383.83             6,383.83
             建设项目(一期)
         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业化
 3                                       12,133.40                29.75            29.75
             基地项目(一期)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9,656.00               901.59           901.59
                    合计                 67,759.08         8,585.87             8,585.87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永证验字(2022)第 210023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371.90 万元,

其中承销费用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税)已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其余含税

发行费用人民币 471.90 万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
付的其余含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92.00 万元,具体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 筹资 金实 际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1       保荐费                                         100.00                    100.00
 2       律师费用                                        20.00                     20.00
 3       专项审计及验资费用                              72.00                     72.00
                           合计                         192.00                    192.00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
案于2022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

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资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审核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2)第310452号),认为:

    苏博特管理层编制的《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苏博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苏博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开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获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宜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发表专项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

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2、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3、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置换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发表专项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

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2、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3、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置换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7 日

    上网公告文件

1.鉴证报告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